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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较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工作,通过调查评估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2024年12月19日,青岛市防减救灾委办公室印发了《青岛市较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较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启动后,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在调查评估过程中的职责进行了明确,通过调查全面查明灾害形成机理、应对过程和灾情损失,科学评估灾害应对能力和不足,彻查各类问题和深层次原因,总结灾害防治和应对工作经验教训,提出防灾减灾救灾措施建议,促进各级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
《办法》共16条,从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等级划分、调查原则到调查组成立、组成及工作程序、报告的形成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范。在修订过程中主要把握了以下几点:一是科学借鉴学习。吸取了兄弟省市的实践经验,提出切实可用的做法。二是充分征求意见。综合涉及自然灾害参与处置的12个部门和单位的意见,确保办法的实用性。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在解决从无到有的同时,针对调查组的组成、调查程序和报告的内容进行了重点规范。四是凸显调查评估作用。明确有关单位应当按照批复意见,依法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作出处理,及时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调查评估报告可以作为督促指导各区、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改进措施情况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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