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01-31
字体大小: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统计表等内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香港中路17号2003室,邮政编码:266071,联系电话:0532-8591357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青岛市应急管理局认真落实《条例》和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聚焦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处置等工作,不断健全应急管理信息公开机制,持续完善公开平台、丰富公开载体、拓宽公开渠道,主动接受广大市民监督,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拓宽渠道,主动公开工作信息。2022年,我局充分发挥青岛政务网、局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及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多渠道发布应急管理工作信息,做到数量和质量并重。期间通过青岛政务网、官方网站发布信息800余条;通过“青岛应急”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应急和安全信息1110余条,订阅公众号数约50.3万人;通过“青岛应急”微博发布各类信息265条,关注量约3000人;召开新闻发布会3场,答复网民留言93条,推送安全生产公益短信22余万条;在青岛电视台《今日》、《青岛新闻》栏目对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重点工作和政策规范进行宣讲解读。

(二)回应关切,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市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累计受理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9件,均按规定的程序并在法定时限内回复申请人。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三)加强管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效。2022年,我局调整了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处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提出严格工作要求,强化规范性文件发布管理程序,形成了责任清晰、任务明确、协同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机制。目前我局有效的规范性文件5件,其中2022年度新制定1件,均按要求规范完善信息公开各要素,做到了100%规范达标。

(四)完善平台,提升便民服务水平。优化官方网站设置和布局,及时更新安全生产有奖举报模块。在山东政府服务网和青岛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开辟专栏受理审批业务,大力推行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三零e办”,提高了广大企业和市民的办事效率,全市共4653家企业通过“三零e办”服务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五)强化保障,持续优化业务能力水平。发挥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强化监督管理和日常调度。加大业务培训力度,补短板、强弱项,精准提高业务能力水平。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2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开展重点培训,并对照评估指标查找问题和不足,依法依规进行了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5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6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65.405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统计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1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1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1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统计表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较去年有了明显提高,但与上级特别是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和市民期盼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够新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对回应市民关切问题的政策解读还需及时跟进。对此,我局将在2023年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托网络媒体平台,广泛听取市民意见建议,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与市民形成良好互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及时、精准、高效。

二是持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运用好政府网站和网络新媒体,在做好日常结果公开的同时,强化过程公开,持续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和审批服务公开,给企业和市民带来更好的体验。

三是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回应市民关切。按照中办、国办和省市有关要求,完善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做到解读及时、准确、通俗易懂,不断提高政策解读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12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2件,共计24件,全部按期高质量办结,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及建议代表和提案委员给予肯定,荣获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提案“先进承办单位”。

(三)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持续推进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公开,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主动向社会公开事故调查报告信息3条,每月公布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二是持续抓好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适时对各处室、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通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