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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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青岛市应急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以应急管理工作为中心,以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为工作出发点和立足点,不断健全应急管理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完善公开平台、丰富公开载体、拓宽公开渠道、接受群众监督,促进政务服务工作提速增效。  

(一)主动公开。

为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高标准完成各项目标任务,2021年9月,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对各处室、直属单位政务公开报送数量和质量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好政务公开工作,定期进行调度,工作开展情况每月进行通报。各处室、直属单位政务公开完成情况列入处室年度考核。今年以来,通过局官方网站、青岛政务网发布信息378条;通过“青岛应急”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应急和安全信息950条。通过新闻发布会、图文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4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共受理群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件。申请内容分别涉及青岛市人民政府对即墨区青岛方冠市政工程有限公司“7.27”较大窒息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市北消防针对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对市北区宜昌路16号黑钻公馆物业下达的处罚通知书及相关处罚内容。针对上述2件群众申请政府公开的信息,我局高度重视,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承办处室起草了《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经办公室和法规处审核把关、局分管领导签发后,在法定时限内及时回复了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工作需要,2021年2月,对《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规定》重新进行修订,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明确进行界定,对办理流程进行了规范,确保信息公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2021年9月,出台了《青岛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审核制度》,明确了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应急安全知识、安全警示教育等方面的关注点,及时回应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出发点,推行智慧审批服务模式,印发《关于推行“三零e办”服务模式的通知》,在全国安全生产领域首个创建“三零e办”工作品牌,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纳米”。整个申报过程全部实现网上在线提示性填报和在线承诺,企业群众“零跑腿”;申请材料自动比对,审查文书自动生成,电子证照自动签章,许可材料自动归档,部分事项实现受理即许可或申报即秒批,实现事项“无感批”;在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推动电子文书、电子证照互通互认,电子证照和纸质证照“同认可”;审批监管双向沟通机制,加强企业“事后管”;实现静态数据一次填报、动态数据自动采集、市区两级数据共享,审批结果“共享用”。截至12月31日,已为近909家企业办理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企业足不出户就能方便快捷地收到许可证,降低了企业和政府人力成本。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与技术保障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在官方网站设置了公文公告、安全生产要闻、执法公示、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黑名单等相关栏目,及时准确对外发布工作信息,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应急管理工作。发挥好“青岛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宣传服务功能,通过整合各区市应急宣传平台资源,建立了应急宣传矩阵。对微信菜单调整,在“互动服务”中增加“办事服务”“执法检查表”,获得了市民朋友的高度认可。2021年,共发稿950篇,总阅读量525万次,传播影响力显著提升。

(五)监督保障。

为进一步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提出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的建议,落实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事项,督促各处室、直属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处室、直属单位设置政务公开联络员,负责本部门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集中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1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准确把握政务公开的任务和要求等方面进行了专门培训。通过业务培训,在思想上增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政务公开整体水平得到普遍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3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8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统计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统计表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与政务公开先进单位相比,我局在适应政务公开新形势、上级工作新要求方面依然存有差距,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需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不留死角,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计28件,14个主办件、14个协办件已全部办结,代表、委员均表示满意。

 

青岛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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