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6-02-16 来源 : 青岛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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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市安全监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一)概述;(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包括统计指标表中依申请公开各项目情况);(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统计数字应与当地法院和法制部门统计数字保持一致);(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岛政务网”(www.qingda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市安全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香港中路17号;邮编:266071;电话:85913578;传真:85913579;电子邮箱:qdsajj@qingdao.gov.cn)。

  一、概述
  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服务群众,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举措和有效载体,将其作为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手段。2015年,我局向社会公开政府规范性文件6件,政府公文78件,信息1807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各处室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通过制定《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管理考核办法》和《局机关信息工作管理规定》,明确了信息公开流程和审查责任。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对市民反映的涉及安全隐患的热点难点问题,我局及时解读政策,回应社会关切,引导舆论导向。通过政务微博回复2条,行风在线回复35条,民生在线回复26条,网络在线问政回复40条。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我局对直接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以及我市出台的有关规定,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在第一时间向社会进行公开。2015年共向社会主动公开安全生产重点领域规范性文件6个,政府信息1807条。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强化审批公开,方便办事群众

  目前涉及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共9项。包括:1、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2、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3、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丙级)认定;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及防护设施竣工验收;5、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和矿山等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重点监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6、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安全设施设计审查;7、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核发;8、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核发;9、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具体行政审批事项的申请、办理流程已全部依法向社会公开。

  (二)做好部门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

  我局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关要求,按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及时向社会公开本部门的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

  (三)大力推进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公开,提高安全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我局按照“积极主动公开”的要求,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更多、更全面、更细致地告知社会公众,在满足群众知情权的同时,除依法应当保密不便于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外,全部主动向社会公开事故调查报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向社会公开安全生产隐患有奖举报电话,省市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查处及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通过广播、电视、移动传媒向社会公布安全隐患有奖举报电话12350。在青岛政务网定期发布省市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查处及办理情况。2015年,12350安全隐患有奖举报电话接报5578起,其中有效举报投诉1202起,查处1202起,兑现举报奖金12.11万元。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429个(省级2个,市级2个,区市级425个)。目前,均已按时间节点整改完毕。

  (五)利用多元化媒体传播平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通过新闻发布会、民生在线、网络在线问政等栏目现场回答广大市民所关心的安全生产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了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倾听广大市民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的放矢的开展工作。2014年11月,我局开辟了“青岛安监”官方微博、微信,协调中国移动、联通、电信等三大运营商每周定期发布3条安全生产公益短信。通过多元化媒体传播平台,使安全生产权威准确的政务信息及时发布和传播。2015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参加民生在线节目1次,网络在线问政6次,行风在线2次,发布安全生产公益短信8条,青岛电视台《今日》、《青岛新闻》栏目播出64余次,半岛都市报、青岛新闻网报到100余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502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305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未收取任何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来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制定下发了《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管理规定》,实行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遵循“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程序进行审查,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属性。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依照《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管理规定》,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由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确定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及时限。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时效性、全面性方面还存在一定不足。因受政府工作部门职责分工客观因素限制,对于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我局不具备独立发布的条件,只能收到相关专业部门的信息后尽快告知生产经营单位,采取防范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依法依规,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留死角,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2月16日

  (联系人:朱汝孝;电话:85913578)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青岛市安全监管局       填报日期:2016.1.29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90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6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9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502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305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6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101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一)部门网站(各部门填写)

1

(二)区、市政府门户网站(各区、市政府填写)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网站(各区、市政府填写)

八、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一)部门(各部门填写)

1

(二)区、市政府及其部门(各区、市政府填写)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区、市政府填写)

九、查阅点接待人数

(一)部门(各部门填写)

2620

(二)区、市政府及其部门(各区、市政府填写)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区、市政府填写)

十、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十一、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和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4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3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单位负责人:李兴伟    审核人:韩有先    填报人:朱汝孝   联系电话:85913576    

  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2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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