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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诊断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安发〔2022〕2号)规定:对高危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行业领域的部门诊断检查方案,明确诊断对象、诊断内容和诊断程序,合理确定诊断范围,组织专家团队、第三方服务机构深入企业和生产现场,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诊断,帮助查找安全生产缺陷,督促问题隐患整改到位,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我市工贸行业涉氨制冷、涉爆粉尘、金属冶炼等重点企业安全风险较大,开展安全生产诊断检查对于帮助企业提升风险辨识管控能力,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具有重要意义。市应急局按照省有关法规和文件规定要求,制定本政策。
二、制定依据
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诊断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安发〔2022〕2号)等文件。
三、出台目的
督促指导工贸行业重点企业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提升风险辨识管控能力,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重要举措
组织专家对重点工贸企业开展现场指导帮扶,手把手指导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规范安全生产档案资料,加强现场作业管理;一并对区市、镇街安全监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升监管人员诊断检查、服务企业能力水平;针对诊断发现的问题,组织专家开展专题培训,带动全市工贸企业提升风险防范和事故预防能力。共制定3条支持措施,具体为:
(一)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政策标题:帮助企业诊断检查安全风险隐患
内容概要:采取听取企业情况介绍,查阅档案资料,现场实地检查,问题反馈移交等形式,组织专家对全市涉爆粉尘、涉氨制冷、金属冶炼、有限空间作业、存储使用危险化学品等160家重点工贸企业开展诊断式检查。
服务对象:市北区10家、李沧区10家、崂山区10家、西海岸新区20家、城阳区25家、即墨区25家、胶州市20家、平度市20家、莱西市20家,共计160家工贸企业。
实施程序:采取政府公开招标方式,确定2家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分2个组同步开展诊断检查服务,帮助企业辨识各类风险隐患,现场向企业反馈诊断检查问题,并指导整改。
(二)进一步提升区市、镇街安全监管人员业务水平
政策标题:手把手开展安全监管人员现场教学
内容概要:对企业开展诊断检查期间,对所在区市、镇街有关监管人员进行现场教学。
服务对象:区市、镇街负责工贸企业安全监管有关人员。
实施程序:区市、镇街监管人员全程参加诊断检查,由技术服务机构专家现场教学资料及现场诊断检查方法。
(三)进一步提升全市工贸企业安全监管水平
政策标题:开展诊断检查问题整治专题授课
内容概要:诊断检查结束后,由技术服务机构就诊断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题讲解,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向市应急局出具诊断检查报告。
服务对象:各区、市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工贸企业安全监管的相关科室全体人员,全市重点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管理部门人。
实施程序:由诊断检查专家拟制授课课件,市应急局组织召开全市工贸行业重点企业诊断检查问题整改暨隐患排查整治专题培训会。
政策执行(解释)处室:青岛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处
联系电话:0532-85913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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