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应急管理局关于青岛市市北区潍县路34号违法加建房屋拆除“4•27”一般坍塌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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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474671477452966421
  •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 成文日期 2023-02-20
  • 发布日期 2023-02-20
  • 发文字号 青应急〔2023〕8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应急管理局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市政府:

    2022年7月25日,市政府对《市北区潍县路34号违法加建房屋拆除“4·27”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第三条“事故结案后10个月至1年内,负责事故调查的地方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评估,具体工作可以由相应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第九条“评估工作组按程序向组织开展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的地方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提交评估报告”的规定,市应急局依据《青岛市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青安办〔2021〕36号)规定的具体实施程序,牵头组织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2022年11月23日,成立了由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参加市北区潍县路34号违法加建房屋拆除“4·27”一般坍塌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工作组”),并邀请市纪委监委机关和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评估工作组成立后,制定了工作方案,围绕人员处理情况和事故责任单位梳理出19个方面的整改内容作为评估清单,并下发通知要求市北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做好事故批复后工作总结。2023年1月11日,评估工作组对市北区潍县路34号违法加建房屋拆除“4·27”一般坍塌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评估。评估工作组对照《事故调查报告》,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实地察看了事故发生后现场整改情况,听取了市北区政府、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即墨路街道办事处和青岛环海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整改落实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有针对性地询问了解事故发生后各相关单位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对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

    二、事故调查报告整改措施建议落实情况

    (一)深刻吸取经验教训,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事故发生后,市北区政府高度重视,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批复要求,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工作部署会、现场警示会和整改工作推进会,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措施,制定方案,推动整改。根据《市北区潍县路34号违法加建房屋拆除“4·27”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市北区安委办印发了《关于深刻汲取“4·27”一般坍塌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建设施工和拆除工程领域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各街道以“4·27”一般坍塌事故为警示,深入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对建筑工地、棚改拆迁、违建拆除、门头装修等重点场所开展检查,紧盯薄弱环节和重点隐患部位,逐一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经摸排,全区共有建筑工程和拆除工程76处,其中建筑工程51处,总建筑面积695.48万平方米;拆除工程25处,总建筑面积12.90万平方米,截至目前,检查建设施工和拆除工程领域项目437次,排查整治隐患273处。

    (二)严把资质审核关口,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市北区有关部门结合部门职责严格审查违法加建拆除企业入库资格,对所有违法加建拆除单位的安全管理、企业资质、应急预案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完善违法加建拆除企业信息台账,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坚决予以剔除。审查已中标入库的违法建设拆除单位9家,发现不符合要求1家,已从库内剔除。同时,要求拆除施工单位加强对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施工意识,压实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施工单位对其从业人员进行违法加建拆除方面的安全知识培训,严格落实安全施工要求,确保违法加建拆除现场管理有序,作业人员操作规范,安全保护措施得当,保证施工全过程安全推进。

    (三)强化重大风险管控,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自2022年5月开始,市北区部署开展“除隐患、打非法、治顽疾”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突出建筑施工、燃气、有限空间、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瞄准靶心、精准发力,坚决消除监管盲区。紧盯事故易发多发领域和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指导督促企业主动开展安全生产诊断,及时发现和消除问题隐患,不断完善风险分级管控机制。行动开展以来,全区共排查隐患5322项,整改隐患5195项,建立晨会制度企业1849家,安全教育培训员工52619人。

    (四)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综合行政执法业务能力。市北区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各街道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不断提高基层执法人员执法水平,确保执法程序合法合规。事故发生后,共组织执法业务培训3次,培训人员为22个街道综合执法中队执法业务骨干,对行政处罚法暨行政处罚执法程序进行了全面培训。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

    1.徐文栋,市北区综合执法局城乡规划科科长。事故调查报告中建议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其责任。2022年9月28日,青岛市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二条第二款、第十一条第二项、第三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徐文栋警告处分(北综执法字〔2022〕18号),决定自2022年9月28日生效,处分期至2023年3月27日止。

    2.胡子强,市北区即墨路街道办事处二级调研员。事故调查报告中建议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其责任。2022年8月22日,即墨路街道党工委对其谈话进行批评教育。

    3.郭洋,市北区即墨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副中队长。事故调查报告中建议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其责任。2022年9月22日,青岛市市北区监察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第三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郭洋警告处分(青北监字〔2022〕15号),决定自2022年9月22日起生效,处分期至2023年3月21日止。

    (二)落实了相关行业管理处理建议

    1.事故调查报告中建议市北区政府取消青岛国信达公司政府采购项目(市北区违法建筑拆除服务)中标单位资格,并由市北区相关部门对其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根据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青岛国信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拆除服务情况的说明》,即墨路街道已不再使用青岛国信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违建拆除单位进行服务,未与其签订服务合同。2022年12月8日,市北区应急局已对青岛国信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立案调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卷号(鲁青北应急立〔2022〕SG16号)。

    2.事故调查报告中建议市北区相关部门对青岛广东商会依法进行处理。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自2020年8月先后5次下达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青岛广东商会对其违法加建房屋进行拆除。市北区潍县路34号加建房屋为违法建筑,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必须拆除的违法建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对限期拆除的违建房屋已拆除。

    3.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青岛红波交电公司违反了《青岛市城市公有房产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议市有关部门对青岛红波交电公司依法进行处理。根据《青岛市城市公有房产管理暂行办法》《青岛市城市公有房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青岛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原承租人(青岛红波交电公司)转租收益进行了依法追索。

    (三)建议追究刑事责任人员。苑庆波,市北区潍县路34号违法建筑拆除现场负责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2022年10月26日,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已对“4·27”重大责任事故案立案侦查。

    (四)其他处理建议。事故调查报告中责令市北区政府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2022年11月4日,市北区政府向市政府作出了书面检查。事故调查报告中责令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即墨路街道办事处、青岛环海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市北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2022年8月16日,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向市北区政府作出了书面检查。2022年11月15日,即墨路街道办事处向市北区政府作出了书面检查。2022年10月31日,青岛环海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市北区政府作出了书面检查。

    四、存在问题及措施建议

    评估工作组通过对市北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整改材料的查阅,认为市北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基本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进行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于违法建筑强制拆除时间较长,刑事处理和行政处罚以及对机关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理进展较为迟缓,工作较为被动。结合发现的问题,评估工作组对市北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管理。结合市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规划要求,市北区政府要建立健全各类监管制度,着力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梳理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严把违建拆除企业入库资格,强化源头管理,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二)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市北区政府要切实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严禁发生只决定不执行的现象,避免出现轻管理、重生产盲区,强化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体系建设,全面提高企业责任人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市北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拓宽教育渠道,丰富方式方法,加强监管执法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安全意识,有效降低事故风险,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五、评估工作组评估意见

    评估工作组经评估后认为,市北区委、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据市政府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刑事立案和行政处罚决定,对有关责任单位进行了调查处理,未发现不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各相关单位均能认真汲取事故教训,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和督办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事故各项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有效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建议要求。

     

                                青岛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2月20日

     

        (联系人:徐增科,电话:85916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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