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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政府安委会,保税港区、红岛经济区管委安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全市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市政府安委办组织起草了青岛市《2017年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29日
(联系人:王学智、贾永军;电话:85913551;电子邮箱:qdaqscwgh@163.com)
2017年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安全生产、职业健康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机制建设,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和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青安〔2016〕21号)阶段目标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改革发展年”主线,按照关口前移、风险导向、精准管理、公示警示、科学预防、持续改进的要求,发动企业全面分析、排查、研判、管控各类安全风险点,建立起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简称“两个体系”),巩固推进成果,扩大覆盖范围,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安全生产、职业健康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一体化推进。负责承担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标准编制的企业4月底前完成编制任务。6月底前省级标杆企业、7月底前市级标杆企业、8月底前县级标杆企业;危化品生产、经营(带储存的)企业,非煤矿山全部企业,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纺织、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火力发电等规模以上企业年底前完成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中小微企业取得切实进展。
三、工作任务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风险分级管控。
1、组织排查辨识风险点。各区市、镇街组织有关部门广泛发动企业,全方位、全过程、深入排查本单位生产系统、设备设施、输送管线、施工场所、环境条件、职业健康、操作行为、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因素。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出台指导标准的从其指导标准;未出台具体指导标准的,参照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进行排查辨识。
2、开展风险点分级评定。督促指导企业对排查辨识的安全风险点开展风险评估,主要识别研判安全风险点的具体风险部位环节、易生事故类型、危害后果,研究制定主要防控措施,建立企业风险源评估信息管理台账。对排查出的风险点进行分级,按照危险程度和造成的严重后果,分为1、2、3、4级(1级最危险,依次降低),对应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道路交通行业企业按照国家交通运输部制定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源等级划分规定》确定风险等级;其它行业企业安全风险等级确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无规定的参照工贸行业规定,评估方法可参照有关实施指南明确的“作业条件风险程度评价法”、“风险矩阵法”实施风险等级认定。
3、推进公示警示和管控风险。组织企业在主要风险点现场公示设置“警示标志牌”,明确风险点名称、应急处置方法以及风险管控责任人员等要素。“警示标志牌”必须设置在企业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风险源场所、点位、工序或岗位显著位置。对存在安全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对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场所、工作岗位设置报警装置。鼓励企业应用网站、网格化信息平台等多种方式向全社会、广大从业人员进行公示。企业按照全员责任制的要求,明确管控层级(公司、车间、班组、岗位),落实具体的管控责任单位、管控责任人,制定每一层级具体管理制度、监控频率等管控措施,形成“一企一册”。
4、精准排查消除隐患。企业针对各个风险点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和清单,明确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岗位、各设备实施排查范围和要求,对各类隐患和违章违规行为实行精准排查、精准治理,推进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常态化。对一时不能消除的事故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和应急方案,严防死守,限期消除。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贯穿于安全风险点排查辨识、评估分级、警示公示及管控推进全过程。
(二)政府部门动态监管,建立健全管控机制。
5、对企业风险点进行核查。属地政府、行业监管部门和专业监管部门对企业实施安全生产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情况和上报的风险点开展核查,主要内容有:企业是否按标准要求组织实施,风险点名称、风险点位置、诱发事故类型、风险等级划分是否准确,企业风险管控部门、责任人是否清晰,管控措施是否到位,存在隐患是否排查整治,应急处置措施是否管用,确保信息客观、准确、真实、管用。
6、落实政府部门管控责任。属地政府、行业监管部门和专业监管部门对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领域的1、2级风险点作为重大风险点逐一落实监管责任,定期对企业风险管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或在线实时监控,确保每处风险有部门监管、有专人监控、有信息系统在线监测、有专家评估、有防范措施保障、有应急处置对策。对涉及区域性、系统性的重大安全风险,要定期组织专家研判,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和应对预案,确保万无一失。
7、实施执法检查跟进。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将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纳入对企业、政府的专项检查、蹲点执法、督导考核、安全生产巡查等内容。坚持关口前移、网格监管、综合施策,加强风险点管控情况的执法检查,尤其是对经过风险排查辨识,存在重大、较大风险点的企业、重点部位,区市、镇街等要重点执法检查,市级监管部门适时抽查。继续推行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及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制度,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必须严密监控,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消除,牢牢筑起双重安全防线,从根本上防范事故发生。
(三)规范风险管控流程,强化体系建设指导。
8、规范体系建设流程。制定《青岛市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流程》,绘制体系建设流程图,规范企业、区市两级安监和其它监管部门风险点排查、信息报送、风险点核查、信息共享、实施执法检查等体系建设工作程序。推介部分区(市)和部门做法,加强风险点报备、调度指导、检查考核等推进措施保障。
9、配合编制通则细则指南。配合省安全监管局督促省级相关标杆企业编制两体系实施指南,形成实施指南范本,在风险管控措施上做实做细。对发布的“两个体系”建设实施细则和实施指南进行培训和宣贯,培训市、区(市)安全监管局业务处科室负责人员。分行业督促指导部分标杆企业“两个体系”建设,了解和掌握企业运行状况与实施指南的内容要求存在的偏差,以及企业在实际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组织部分标杆企业进行试点应用培训;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系统在标杆企业试点应用工作,实现信息化管理。
10、加强体系建设推进指导。组织全市和分行业召开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标准建设推进会,宣传贯彻“两个体系”通则,总结全市体系建设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和重点把握的工作内容。将化工等行业“两个体系”建设作为重点检查内容,督促相关企业加快“两个体系”建设。加强风险分级管控系统、隐患排查治理系统、行政执法系统在全市推广应用,上半年标杆企业要全部应用。将企业“两个体系”检查清单相关内容纳入到相关执法检查中,开展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网上巡察,抽查部分企业“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核验企业“两个体系”运行效果。加强调度,督促各区市完成“两个体系”建设计划任务。
(四)强化建设力量支撑,提升推进保障水平
11、强化信息支撑。着力构建全覆盖分级管控责任体系,推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监管巡查信息平台应用,按照省安全监管局部署,加快采集企业风险点、类别、等级和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信息数据,及时更新、调整企业体系建设数据,实现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信息化、动态化管理。
12、引进第三方服务。建立专家咨询机制,邀请高层次、高水平专家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吸收基层监管部门、企业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参与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标杆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梳理一批体系建设科技课题,形成项目库,探索委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有能力的机构进行研究。推进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建设,探索依托市内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机构建设一批重点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防范科技研发中心,从项目、资金、装备、政策等方面予以扶植。
13、发挥标杆示范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推进方案,制定创建标杆企业培树计划,各区(市)、各部门按照不少于辖区内行业领域企业总数10%的比例,选择一批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较好的企业,先行先试、重点推进。要动员企业负责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参与体系建设,通过在标杆企业召开现场会等方式现场培训,发挥标杆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把典型企业的标准、制度、管理方法推广到同类企业,以点带面,提供本地区、全行业的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今年是全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开局年,也是全市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攻坚年、关键年。全面组织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管理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对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及全面做好国家各项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意义重大。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检查,坚决纠正畏难情绪、抵触思想,全力抓好并坚决完成本级本部门所承担的建设任务,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二)抓好工作结合。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与当前全市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大快严”集中行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提升工程、安全生产“实名制、网格化”监管以及年度执法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力争在全市建成以安全风险防控为重点,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以网格化、实名制监管为抓手,以层层落实岗位责任为核心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机制。
(三)务求取得成效。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狠抓各项保障措施落实,通过现场督促指导、调度抽查、监管检查等有效措施,使企业对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内容、要求入心入脑,让企业对风险排查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认知和行动更加自主自觉,真正建立风险隐患排查、管控、整治工作常态机制,形成企业自主管理、自主完善、自主提升的本质安全管理良性循环,不断提升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青岛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