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青岛运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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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73352475x00020020140090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成文日期 2014-10-11
  • 发布日期 2019-09-10
  • 发文字号 青安监[2014]233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安监局(青岛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 崂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青岛运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仓库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青岛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已于2014年4月4日对青岛运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仓库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青安办〔2014〕59号),但至今重大安全隐患没有消除,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办法》有关规定,青岛运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已不具备标准化三级企业条件,经研究决定,撤销青岛运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

      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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