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市政府决策部署,重点突出改革创新、攻坚落实两个导向,立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一条主线”,围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和基层应急能力提升“两项部署”,聚焦城市安全治理、企业本质安全和灾害防范应对“三个能力”,重点推进五方面工作任务。
一、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1.强化综合监管。及时梳理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的职责边界,持续深化“一件事”全链条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体系。优化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修订《青岛市安全生产巡查办法》。严格督导检查,提高现场感、穿透力。
2.强化“八大行动”重点任务落实。强化统筹调度,坚持调度通报、会商研判,分区域、分领域推进实施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治本措施,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提升安全防范水平。
3.巩固违规电气焊和违规施工专项整治。持续加强电气焊作业安全管理和专项检查,推广省级电气焊作业智能监管平台应用,应纳尽纳、应管尽管。
4.强化有限空间作业整治。督促各行业领域严格落实管理规范和整治措施,进一步摸清底数,持续加强警示标识、作业审批、现场监护等“全链条”管控。
5.深化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编制《高处作业防坠落场景辨识指导手册》,从教育培训、日常监管、制度落实、监管执法等方面综合发力,切实提升全过程安全管理水平。
6.推进企业外包施工专项整治。加强高危企业、高风险作业的外包施工安全管理,严格风险交底、施工报告、进场审核、现场管理、危险作业审批等全流程管控。
7.严格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完善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建立事故调查追责沟通机制,依法实施一案双罚、追究刑责、联合惩戒等措施,适时组织惩戒情况评估。
二、强化监管执法工作
8.强化危化品安全监管。推进整治提升和治本攻坚两大行动,加强非法违法“小化工”和违规动火专项整治。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检查、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线上巡查、风险评估和“一装置一策”整改;加强液化烃、可燃液体常压储罐区安全风险防控和检维修试生产联审联检。
9.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对非煤矿山逐矿核查外包工程管理,分类型、分批次“过筛子”排查。组织开展区域性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抓实“五职”矿长教育考核。推动非煤矿山信息化建设。开展地下非煤矿山“无视频不作业”工作。
10.强化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与双重预防体系融合建设。加强小微企业安全监管,落实起底摸排、宣传引导、专家帮扶等措施。强化工贸行业涉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对160家重点工贸企业进行“诊断式”服务。
11.提升执法效能。落实严格规范涉企检查有关要求,以“助企合规”为主线,开展重点领域“护安四季”执法和“政企座谈”“示范扶企”等活动。深化执法改革措施,建立“411”下沉执法工作机制。推动“联动镇街”应急联合检查。
12.严把安全审批关。推行“剥洋葱”“清单式”“考核式”安全审查。深化“有解思维+政企合作”模式,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帮助企业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三、提升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13.深化教育培训。深化“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开展“开工第一课”、云上直播、网络课堂、“百场万人”宣讲等活动。严格落实“考培分离”,制定巡考、考评员管理、监考员管理“三项制度”和考试点建设标准,提升培训实效。
14.强化警示教育。编制重点领域事故警示目录。对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典型事故制作警示片,面向所有企业开展警示教育。
15.发动社会参与。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安全宣传“五进”等活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鼓励企业职工和社会力量举报身边隐患。发挥安责险事故预防作用,推动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工作。
16.夯实企业安全基础。加快“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进程,积极争取资金政策,推动危化品、非煤矿山、工贸领域老旧设备迭代更新。
17.常态化开展风险分析提醒工作。加强重大安全风险分析研判,针对气候性、季节性风险,突出旅游旺季、冬春季防火期等重要节点,督促各级各部门早防范、早部署。
18.深化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工作。组织区市为非集中供暖农村低保户家庭和分散供养特困家庭60岁以上老人安装一氧化碳报警仪,指导做好取暖、餐饮等领域的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
19.着力化解城市安全风险。开展风险治理“揭榜挂帅”活动,推动城市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推进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二期建设,拓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场景,创新打造“数智青安”模式。
四、强化自然灾害统筹应对
20.提升综合减灾能力。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机制,推动各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实战化运行。出台镇(街)综合减灾能力建设地方标准,修订社区综合减灾能力建设地方标准,推进城阳区综合减灾社区建设标准化试点工作。完善重特大灾害天气应急会商机制,加强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发布。
21.提升森林火灾扑救能力。修订森林火灾扑救预案及市森防指办公室工作规则,推动森林防灭火工作专班实体化运行。制定《青岛市森林火灾跨区域协同扑救方案》,常态化开展森防队伍应急拉动和应急预案实战化演练,推进无人机精准灭火工作。完善重点林区防火道路、直升机起降点、以水灭火设施等地图标注,建立森林防灭火“一张图”。
22.提升防汛备汛能力。建立完善“分级分类”防汛救援体系。指导区(市)、镇(街)逐步建立风险清单和救援“网格化”清单,构建防汛救援电子化“指挥作战地图”。组织编制青岛与毗邻地市《跨区域防汛应急联动处置方案》,建立跨区域应急协调联动机制。
23.提升防震减灾能力。编制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加快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推进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统筹推进鲁东地震应急协作联动,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成立重点区域震情监视跟踪工作组,科学布局监测站点,加强震情联合会商,对地震活动进行实时、动态监测。
24.提升物资保障能力。修订《青岛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在全省率先实现市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达到保障6万人的国家标准。细化完善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实施方案、理赔定损等文件,切实发挥灾害保险托底作用。
五、提升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水平
25.深化应急机制建设。编制青岛市“十五五”应急体系规划,谋划一批可操作、可分解、可衡量、可评估的战略性、方向性、前瞻性的重大任务。
26.健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完善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的应急指挥机制,完成全市应急指挥部体系建设,完善应急指挥七项机制。
27.加强基层救援力量建设。出台《青岛市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实施方案》。推进基层应急综合救援站建设。完成每个镇(街)30人、村(社区)10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广基层综合应急救援站和“十五分钟应急救援圈”网站应用。
28.优化应急救援队伍布局。培育新增1支省级救援队伍、3至5支市级救援队伍,逐步形成“综合+专业+社会”的基层应急救援力量格局。修订应急专家管理办法,加强专家库动态管理。
29.提升应急实战能力。修订《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预案》及专项应急预案,推动“应急处置卡”在重点企业、基层单位普及。组织承办省级应急演练,在全市开展“四不”和“双盲”应急演练以及“可视化”拉动演练,突出370MHz窄带通信设备和卫星电话应用,提升“三断”条件下的通信保障能力。
30.强化应急值守与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培训,开展突发事件典型案例应对处置复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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