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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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以及国家、省、市“八五”普法规划和普法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普法精准度,不断提升应急管理普法与依法治理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党内法规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法律法规规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应急管理法治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切实提升公民应急管理法治素养,为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普法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集中学习等活动的重点学习内容,不断增强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深入学习以党章为根本的党内法规。结合主题党日、集体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党的组织法规、领导法规、自身建设法规和监督保障法规,引导党员干部坚定不移做党内法规的忠实信仰者、积极拥护者、模范践行者,推进党内法规学习走深走实。突出党章的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切实把党章各项规定要求落实到行动中、体现在工作中。

(三)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结合“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活动,持续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紧紧围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让民法典真正走进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公共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四)深入学习宣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规章。面向应急管理党员干部和广大生产经营单位,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青岛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广泛开展系列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三、普法安排

(一)加强内部学法

1.全面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应急管理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相关内容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学习。(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机关党委分工负责)

2.推进党支部深入学法。各党支部要对照年度普法内容,将法律法规学习宣贯与业务知识培训相结合,采取自学、集中学习等形式,结合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活动,开展本支部(处室、单位)学法活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应对风险的能力。(责任单位:各处室、单位)

3.深入开展常态化学法。充分利用“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青岛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组织全局开展学法考法活动。坚持利用“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向全局党员干部普及法律知识。持续举办“执法干部讲堂”“蓄力赋能大讲堂”,组织开展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执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比武、案卷评查等活动,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执法支队、宣教处、机关党委、人事处分工负责)

(二)开展社会普法

4.组织参加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举办第三届青岛市防灾减灾救灾知识网络竞答活动,普及居民自救互救基本常识和技能,不断提高社会公众主动避灾避险的意识。(责任单位:监测减灾处)组织参加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强化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提升生产经营单位职工的法治意识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实操技能。(责任单位:综合协调处、巡查督查处、危化品处、基础处、政策法规处、宣教处分工负责)

5.持续开展应急安全文化教育活动。举办第八届“安全在我心中”应急安全文化教育活动,通过应急安全知识征文比赛、应急安全精品课评比、应急安全知识文艺作品比赛等形式,唱响应急好声音、传播应急好故事,聚力打造“安全在我心中”文化品牌。(责任单位:宣教处)

6.持续开展特色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扎实开展“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各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把法律法规宣传作为活动的重要内容。强化应急科普知识、逃生避险技能科普宣教,突出重点人群、重要部位,运用社会综合性应急安全体验场馆等资源,提供定制化培训体验服务。(责任单位:宣教处、监测减灾处分工负责)

7.深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结合“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发挥“安全生产宣讲团”作用,深入开展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五进”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进一步增强公众风险防范、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责任单位:宣教处)

8.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行“执法+普法”“执法+服务”,将普法教育融入行政执法全过程,坚持边执法边普法,采取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方式,引导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经营,自觉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把每一次执法办案活动转化为生动的普法实践。(责任单位:承担监管执法职责的处室、单位)

9.持续加大媒体普法宣传力度。通过青岛市广播电视台、“应急时刻”专题栏目、青岛日报及“青岛应急管理”公众号、“青岛应急”抖音号等平台,深入宣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法律法规规章和科普知识,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责任单位:宣教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普法责任。各处室、单位要对照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结合本处室、单位实际情况,细化普法内容、普法责任、普法措施和普法标准,分步有序实施普法工作。

(三)严格资料报送。各处室、单位要认真及时总结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普法工作总结于11月30日前发送至政策法规处,政策法规处汇总后按程序报送至“市委依法治市办”。


附件:青岛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pdf


青岛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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