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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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山东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不断提升应急管理普法质效,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系列重要论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坚持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内部学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紧紧围绕应急管理中心工作,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等,精准、广泛地开展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为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普法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习计划,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组织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增强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生动实践。

(二)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民法典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以“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为抓手,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党员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公共法律法规,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突出党章的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切实把党章各项规定要求落实到行动中、体现在工作中。

(三)深入学习宣传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面向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应急管理法治氛围,不断提高党员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意识。

三、普法安排

(一)加强内部学法

1.全面落实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年度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少于2次。局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2.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各处室、单位要对照普法内容,将法律法规宣贯与业务知识培训相结合,采取自学、集中学习等形式,结合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活动开展本处室、单位学法活动。

3.持续开展“执法干部讲堂”活动,组织岗位练兵比武、案卷评查等活动,夯实行政执法人员理论基础,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4.开展线上学法,充分利用“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应急管理大讲堂”“青岛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法考法。

5.开展节点学法,坚持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向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二)开展社会普法

1.推行“执法+普法”“执法+服务”,将普法融入行政执法全过程,把执法现场变为普法课堂,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自觉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普法宣传活动,把法律法规宣传作为活动的重要内容,向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和群众宣传法律法规知识。

3.加大媒体普法宣传,通过青岛市广播电视台、“应急时刻”专题栏目、青岛日报及“青岛应急管理”公众号等平台,向生产经营单位和群众深入宣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法律法规知识,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4.根据省应急厅的统一部署安排,组织开展第二届山东省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普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国家、省、市创新举措,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5.持续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增强公众风险防范、安全应急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普法责任。各处室、单位要对照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结合本处室、单位实际情况,细化普法内容、普法责任、普法措施和普法标准,分步有序实施普法工作。

(三)严格资料报送。各处室、单位要认真总结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将普法材料汇总至政策法规处,政策法规处汇总后按程序报送至“市委依法治市办”。

 

附件:青岛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附件


青岛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重点普法内容

责任单位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其他需宣贯的法律法规规章。

政策法规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

办公室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

人事处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青岛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

指挥处

5

《山东省自然灾害风险防治办法》等

监测减灾处

6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等

救援协调处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

火灾防管处

8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

防汛处

9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

地质地震处

10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等

危化品处

 

11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等

基础处

12

《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等

综合协调处巡查督查处

13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等

规划财务处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

调查统计处

15

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宣教处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党章、党规、党纪等

机关党委、纪委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

审批处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等

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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