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工作要点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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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青岛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按照工作清单化、清单节点化、节点责任化、责任考核化的要求,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结合实际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青岛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2月22日


青岛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紧密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不是满分就是零分”工作理念,大力推行“末梢管理法”,深入实施“133”工程(“一个格局”,构建“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工作格局;“三个力争”,力争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力争自然灾害零次生衍生灾害,力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不延误、零失误;“三个目标”,在全国打造智慧应急“青岛样板”,在全省高质量发展安全生产考核位于优秀队列,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叫响“值得托付”党建品牌),为我市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筑牢安全防线。

一、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构建“大安全”格局

发挥市安委会牵头抓总,专委会分工负责、协调推进,市安委办统筹调度、监督问效的作用,推动安全生产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确保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一)实施全员培训计划

1.强化系统内定向培训。组织各级安全生产直接监管责任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学习提升专项行动。

2.强化企业定制化培训。开展“强基础、扫盲区”定制化全员安全培训行动。开展重点岗位定向培训,严格执行“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制度。每季度组织市安委会各专委会对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安全第一课”。

3.强化企业内部培训。督促企业负责人落实春节后“开工第一课”,选取危化品、非煤矿山、海上安全、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开展“云上直播”。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培训制度。

(二)开展“制度执行年”活动

4.强化制度执行。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八抓20条”创新举措、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强化执法检查、督导检查、安全巡查、事故调查。落实《青岛市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整改治理责任追究办法》,围绕年度重点任务及制度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综合性检查。

5.强化法治建设。修订《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解决涉海安全监管、执法权行使、小微企业安全监管等问题。动态调整公布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权责清单,依法规范权力运行。制定并落实年度普法计划清单,履行普法责任,高质量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化建设。制定《生产经营单位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指导清单》《生产经营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指导清单》。编制《监管职责范围内行业企业常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清单》,指导企业加强问题隐患整改。

6.强化机制创新。出台《重大安全生产风险联防联控管理办法》,构建“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上下联动、注重实效、动态管理”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推进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和工伤认定信息核查联动机制,开展工伤信息、举报信息核查专项行动,明确任务和责任,加大事故瞒报追责力度,严格执行亡人事故现场警示会制度。

(三)推动企业本质安全建设

7.强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开展“政保双联”安全生产事故预防三年行动,借助市场化手段、专业化力量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办法》,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申报、评审、创建程序,培育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250家,培树“八抓20条”标杆企业5家以上。

8.强化“数字危化”建设。实施“三化”改造扩面工程,年内完成化工医药领域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和28家工贸重大危险源企业改造。在中国石化青岛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试点开展装卸区域全过程自动化改造,年内完成8家高危行业企业机器人巡检试点任务。

(四)提升执法检查工作效能

9.强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至少在10个镇(街道)执法队伍开展队伍建设和执法过程规范化试点。持续深入推进委托镇(街道)实施行政处罚工作,实现全市委托行政处罚(含派驻执法)100%全覆盖,进一步规范提升镇(街道)监管执法水平。

10.强化执法模式创新。推进异地交叉执法、示范执法、“双随机”联合执法,全年开展4次全域性专项执法活动。实施监管处室行政检查与执法队伍执法检查联动,推动监管和执法一体化运行。坚持“执法+服务”、“差异化”执法,试行前置指导、诊断式监管服务与执法监管融合管理模式。试行生产经营单位信用修复服务机制,对因安全生产违法、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导致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青岛市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并跟踪研判优化服务,确保“黑名单”按期移出100%。

(五)抓实重点行业日常监管

11.强化责任落实。对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实行责任清单管理并动态更新,会同相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厘清海上休闲垂钓、密室逃脱、剧本杀等新兴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解决需实施跨部门综合监管的重点事项。建立责任落实、督导检查、考核评价一体化工作机制,开展区(市)“全覆盖”巡查。

12.强化风险管控。每季度开展一次行业风险分析研判,发布风险分析报告。开展风险隐患突出、事故易发多发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以及动火、受限空间、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专项整治,对发现问题隐患即查即改,实施闭环管理。完善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措施,推进分类分级监督管理,重点强化高危企业驻点监管。

13.强化行业监管。强化非煤矿山和工贸领域安全监管,深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和重大隐患清零,对地下非煤矿山、尾矿库以及涉爆粉尘、液氨制冷、冶金铸造等160家高危及人员密集型工贸企业实施“诊断式”监管服务。强化危化品安全监管,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高危细分领域等专项整治,落实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开展消地联合检查。开展化工园区整治“回头看”。推行过程安全管理和管理要素量化评估。加强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监管。

14.强化社会共治。用好“吹哨人”“公告牌”等制度,强化举报核查和举报奖励,鼓励职工群众查身边隐患、保安全生产。深入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综合运用应急频道、应急时刻以及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媒体平台,曝光违法行为,制作警示教育片,普及安全知识。

二、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构建“大减灾”格局

充分发挥市减灾委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运转,推动自然灾害防治关口前置、重心下移,确保安全度汛、遏制森林火灾、有效应对极端天气。

(六)大力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15.加强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加密自然灾害风险会商频次,强化复盘分析,提高会商质量。深化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持续推进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发挥基层“前哨”作用,提升基层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处置和信息快速报送能力。制定《青岛市加强极端天气防范应对工作方案》,进一步提升极端天气应对标准化水平。选择1—2个区域或自然灾害事件试点开展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提升防范化解灾害风险能力。

16.加强基层综合减灾能力建设。编制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考核细则,试点创建“综合减灾示范镇(街道)”。持续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全年创建国家、省、市级示范社区40个以上,完成崂山区全国首批“综合减灾示范县”试点验收。

17.加强防灾减灾科普宣教。深入开展“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等科普宣教“五进”活动,举办第二届青岛市防灾减灾救灾知识网络竞答活动。

(七)大力提升森林防灭火能力

18.加强制度保障。出台《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政策指导。建立健全突发火情协同救援机制,切实提升扑火效率。

19.加强督导检查。开展市森防指成员单位包保督导检查,定期通报重点林区包保做法,压实市森防指成员单位包保责任。森林高火险期和重要节假日加大督导力度,综合应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手段,督促落实森林火险安全防范措施。常态化开展火灾隐患排查,紧抓“野外火源治理、输配电设施隐患排查治理、林下可燃物清理”三项重点行动,提升源头防治效能。

20.加强基础设施和专业队伍建设。督促加快水管网、塘坝、蓄水池等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选拔跨区域增援队伍,组织实战演练和远程应急拉动,提升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快速反应和协同扑救能力。督促崂山区、青岛西海岸新区落实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营房建设。

(八)大力提升防汛防台风能力

21.加强基层能力建设。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汛防台风工作的意见》,压实各级河湖长防汛工作责任。开展基层防汛能力提升行动,出台《加强基层防汛能力建设 打造“双十示范工程”工作方案》,在全市打造10个基层防汛能力建设样板镇(街道)、10个样板村(社区),推动基层防汛防台风实现“七有”“六有”目标。

22.加强隐患排查整治。汛前按照单位自查、重点行业检查、防指综合检查三个层次,开展全市隐患排查整治,问题隐患实行动态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到位。

23.加强汛期应急联动。完善汛期联合值班值守制度,强化防汛物资保障,提升防汛队伍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极端天气会商研判,优化防汛防台风“叫应”机制,强化气象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及时有效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

(九)大力提升抗震救灾能力

24.加强震灾防御能力建设。推进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建立加固工程采集数据与地震灾害风险普查数据的共享应用机制。指导区、市编制地震灾害风险评估成果报告,组织开展地震重点风险对比核查。

25.加强抗震基础设施建设。完成36个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国家标准Ⅰ类2个、Ⅱ类2个、Ⅲ类和Ⅳ类32个)建设,创建10所省级以上地震科普示范学校,新建6个科普活动站。

26.加强地震应急服务标准化建设。优化服务流程,推动标准化建设,制定《震后12小时地震应急服务响应行动清单》《地震应急服务响应评估工作规则》,提升抗震救灾社会服务水平。

27.加强震情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建成地震预警技术系统及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并试运行,提升地震监测、烈度速报和预警综合能力。推进洞体地震监测系统建设。强化震情监视跟踪、趋势会商研判、响应处置,全力做好重点时段、重要时期的震情安全保障和服务。

三、坚持统一指挥、协同应对,构建“大应急”格局

充分发挥市应急委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强化区域应急救援力量,确保突发事件信息零延误、处置零失误、事态不升级。

(十)打造“智慧应急”青岛样板

28.深化风险监测“数字化”建设。加快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试点项目二期建设应用,实施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领域和防汛防台、气象、地震等自然灾害领域的安全风险监测感知网络、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推动安全生产、防减救灾、应急处置“一网统管、一屏联动”。

29.深化应急指挥“一体化”建设。加快推进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建设,畅通突发事件信息和指挥调度渠道,打造信息传递、会商研判、协同指挥的高速通道。

30.深化现场处置“可视化”建设。加快370M应急指挥窄带无线通信网建设,强化现场指挥通信能力。督促区(市)加快完善应急移动指挥平台,规范视频调度机制和流程,增强突发事件现场“可视化”能力。

(十一)提升应急值守规范化水平

31.深化制度标准建设。完善市应急指挥中心“1+4+N”24小时应急值班机制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建立市应急指挥中心与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重要突发事件信息互通共享联动机制,优化信息报送流程,提高信息调度水平。

32.深化运转规则建设。制定市应急指挥中心管理规定,健全区(市)应急指挥工作制度体系,夯实应急指挥工作制度基础,形成上下贯通、标准统一、反应迅速的应急指挥工作格局。

33.深化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市直部门应急指挥中心主任工作机制,建立与公安、交通、气象、自然资源、林业、铁路、公路、机场等部门和单位的常态化联动机制。加强与部队沟通联系,推动军地应急指挥平台“一体化”。

(十二)提升应急救援实战化水平

34.深化预案体系建设。完善“1+59+N”应急预案体系,严格执行预案备案制度,试点开展镇(街道)、村(社区)预案标准化建设,逐步实现应急预案全覆盖。加快应急预案与应急值守“数字化融合”,提升突发事件指挥处置科学化水平。完成存在地质灾害镇(街道)的预案编制工作并数字化应用。

35.深化专项应急演练。组织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防汛防台风、森林防灭火、震害防御等市级演练12次,开展随机导调和无脚本全盲桌面演练竞赛活动,开展队伍拉动、异地处置、远程机动实战演练,推进应急演练常态化、制度化、实战化。

36.深化专业救援力量建设。持续加强综合、专业、军队、基层、企业、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织全市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技术竞赛,不断提升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专业化水平。实施专家库动态管理,切实发挥专家队伍辅助决策作用。

37.深化基层应急能力建设。试点开展基层应急综合救援站建设,适时召开现场会推广经验做法,原则上年内各镇(街道)至少建成一处一级站或二级站。构建“1+2+3”全域化立体救援体系(“1”即一套监测预警和应急指挥平台;“2”即救援队伍、装备物资两个保障;“3”即陆域应急救援、海域救援、通用航空救援三个救援网格),建立健全与通用航空、海上应急救援力量联动机制,加快推进省海洋灾害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加快全市直升机起降点布局,打造“15分钟应急救援圈”。

(十三)提升应急保障多元化水平

38.深化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优化储备管理模式。健全完善应急物资生产企业名录,建立部门协调合作机制,畅通应急物资采购渠道,确保协同高效调拨。完善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危化品救援、地质地震等应急救援物资市场化储备和实物储备机制,市、区(市)政府实物储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并实现动态平衡。

39.深化灾害救助体系建设。加强灾害民生综合保险普惠力度,简化理赔流程,提高报灾受理效率。建立小额快付、大额预付、紧急费用垫付等快速救助机制,提高灾害救助的时效性。建立健全信息系统和服务体系,及时有效做好数据统计分析和救助服务质量监督、综合绩效评价等工作。

四、坚持品牌引领、创新驱动,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

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深化“值得托付”党建品牌创建活动,优化提升“举旗铸魂”、“阳光政务”、“先锋领航”工程,锻造“平常时候看得出、关键时刻站得出、危急关头豁得出”的应急铁军,力争上级交办事项零延误、群众和服务对象零投诉、干部队伍零违纪。

40.持续加强机关党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值得托付”党建品牌辐射带动效应。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提报、会议纪要、列席旁听、支部跟学等制度,不断深化理论武装。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争创更多五星级示范党支部,建强党支部战斗堡垒。

41.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廉政教育,健全完善廉政档案,强化廉政回访,常态化排查廉政风险。聚焦行政执法、安全监管、行政审批、培训考试等领域,开展内部专项督察。建好政治监督活页,加强政治监督,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持之以恒、毫不放松抓牢作风建设,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力度,持续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督促相关处室严格执行轻车简从、“四不两直”等工作要求,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42.持续加强内审内控。严格执行专项资金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对局内基本建设工程、重大技术改造、预算决算、竣工交付使用等情况进行审计。出台集中采购制度,实行统一计划、统一预算、统一采购、统一管理,优化招标程序、提高采购效率、防范廉政风险。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对重大执法决定、对外经济合同、规范性文件、重要议题、重大事项等的法制审核。

43.持续提升服务效能。规范完成应急服务事项认领、办事指南编制等工作,提升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深化行政审批“精致化”管理,严格落实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帮办、绿色通道、专家指导、容缺受理、告知提醒等多项服务措施。整合“秒批+承诺制”“嵌入式服务”和“三零e办”等便民服务措施,创建“精致化管理”系列服务品牌。

44.持续激发创新活力。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开展“金点子”活动,面向系统征集改进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实施“处室创新方舱”工程,各业务处室确立年度创新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开展干部定制化培训,结合业务工作分类开展专业学习培训,组织公务员法规、应急理论、灾难自救互救等5期线上专题培训班,着力打造学习型干部队伍。定期开展“蓄力赋能大讲堂”和处室(单位)亮绩赛绩活动。

45.持续夯实人才保障。坚持实践实干实绩的鲜明选人用人导向,提升干部考察精准化水平。健全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常态化工作机制,在育、选、管、用方面加大力度,定期研究谋划,加强教育管理和跟踪识别,提升各层级年轻干部的配备比例。优化考核机制,完善考核架构,实行差异化内部考核,提高考核精准度,赏罚分明,激励担当,激发应急管理队伍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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