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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05-13 来源 : 青岛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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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应急管理局、西海岸新区应急管理局、高新区经济发展部:

现将《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岛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5月11日


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应急管理厅的有力指导下,全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应急管理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全市应急管理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应急管理能力明显提升。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应急管理法治观念,根据《全省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要求,结合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全市应急管理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系列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应急部、省应急厅和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提高应急管理法治化水平为目标,以提升全社会应急管理法治素养为重点,以加强应急管理普法工作针对性、时效性为着力点,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整合普法资源,创新普法形式,加大普法力度,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增强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推动全市应急管理法治意识和安全观念显著提升,为全市应急管理高水平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工作长效机制更加健全,工作制度体系更加完善,“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显著增强,全社会应急管理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法治能力明显提升,企业和公民对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法律法规规章知晓度、法治精神认同度和法治实践参与度显著提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最根本的保障,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部署,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各方面,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以提高公民应急管理法治意识,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为了人民、服务人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坚持服务重点工作。紧紧围绕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十四五”期间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市应急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普法实践结合。坚持专项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一体推进,推进普法机制、载体、方式方法创新,做到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监督管理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将普法融入应急管理工作全过程。

二、明确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购买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全市应急管理部门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组织全系统收看省应急厅应急管理大讲堂。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应急管理工作中。

(二)持续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学习宣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内容,宣传宪法至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增强宪法观念,激励恪守宪法原则、维护宪法权威。健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长效机制,结合每年“12?4”国家宪法日,通过主题宣传、知识竞赛、专题讲座和新媒体渠道等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周”“宪法宣传教育月”集中学习宣传活动,结合应急管理部门实际阐释好宪法精神,在应急管理中捍卫并坚守宪法精神。

(三)深入学习宣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及创新举措。大力宣传“十四五”时期制定和修订的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山东省自然灾害风险防治办法》《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大力开展普法宣贯工作。深入学习宣传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安委会安全总监、专项督导、驻点监督、量化问责等二十项创新举措及我市若干落实举措。面向应急管理系统执法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创新举措的宣贯活动,通过专题培训、广泛宣传、重点宣讲、深化交流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贯彻氛围,使应急管理领域相关法律的立法精神和各项制度深入人心,为法律法规规章的全面贯彻落实奠定坚实基础。

(四)大力宣传公共法律法规规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持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大力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将民法典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在入职培训、晋职培训、在线培训中开设民法典专门课程,着力推动将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监督、行政管理的重要标尺。进一步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宣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青岛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山东省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刑法、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市公民提升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五)切实加大党内法规的宣传力度。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重点梳理、宣传好党内法规中涉及应急管理的相关规定,尤其是《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切实做好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党章的宣传教育,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切实把党章各项规定要求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底线意识,提高应急管理系统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把握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

(一)加强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机制,结合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创新举措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和考试,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把法治教育纳入应急管理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内容,落实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定期轮训、定期考试和考核制度,组织参加省应急管理大讲堂法治讲座、法治研讨和旁听庭审等活动,创造学法用法条件。

(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应急管理法治教育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扎实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和“开工第一课”活动。将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矿山、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使用危险物品从事生产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一线从业人员纳入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点人群。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生产经营区域内常驻协作单位作业人员普法工作,使其掌握相关作业规程,强化对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和危险源的辨识,做到“四不伤害”。

(三)深入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通过开设应急管理法治专题专栏、播放公益视频、组织知识竞赛、开展安全培训、举办安全演讲、组织安全演出等各种形式,广泛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应急管理知识宣传、自救互救技能培训和安全应急演练。深入推动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高全社会应急管理法治意识。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工作,加大乡村(社区)应急管理普法力度,加强对农村村民、未就业的城市居民等人群的应急管理普法宣传和公益性法律服务。

四、增强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立法执法全过程。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和修改过程中,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凝聚共识。对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加强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过程,宣传普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在执法办案程序中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以案释法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使典型案例依法解决过程成为普法公开课。

(二)推进应急管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应急管理法治文化阵地,扩大阵地覆盖面和利用率。依托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和网络新媒体资源搭建普法宣传平台,在有条件的社区公园、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设置专题展板、墙画、挂图等,定期推送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知识。推进应急管理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依托有条件的区(市)政府、社区、企业等单位,加大防灾减灾科普教育基地、防灾减灾数字图书馆、安全教育体验馆、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等建设力度。积极利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法治宣传教育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知识竞赛、“安全在我心中”等宣传活动,提升全民安全法治文化素质。

(三)利用新技术新媒体智慧普法。注重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手段分析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职工、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法治需求,精准有效强化普法供给。多形式、多平台、多角度、多渠道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依托网络、电视、报纸三大载体,采取文字和声像相结合、信息和常识相结合、教育与警示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立体交叉式宣传教育。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点面结合、覆盖全市的应急普法新媒体矩阵,利用“应急普法”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平台,学好用好《中国应急管理报》《中国应急管理》《劳动保护》等行业媒体。发挥政务新媒体优势,集中资源做大做强“青岛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牢记“政务”属性,在重大政策发布和解读、重大舆情回应等工作中发挥应有作用。积极向国家级、省级媒体、市级媒体和“学习强国”平台推送宣传报道全市应急管理系统的好做法、好经验、好作品。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应急管理局成立“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法治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加强组织、指导和协调,统筹推进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负责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八五”普法日常工作。各区(市)应急局要参照市局做法,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普法体制机制,明确“八五”普法各阶段任务要求,实行项目化、清单化管理,推进规划全面实施。

(二)落实普法责任。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全面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压紧压实普法责任链条。建立完善应急管理系统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普法责任、普法措施和普法标准。把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工作重要内容,认真组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总结先进经验做法,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本单位从业人员学法用法力度,推动应急管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创新发展。

(三)落实经费保障。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结合年度普法宣传教育计划,将普法经费列入本级预算,按规定将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加强对经费管理、监督,确保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要拓宽资金来源,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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