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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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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各级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青岛市医疗保障局结合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市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8号,邮编:266071,电话:0532-85770107,电子邮箱:qdsylbz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医保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准确、及时公开医保信息,积极回应市民关切,受到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多次通报表扬。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市医保局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修订《青岛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局门户网站转载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政府权威信息177条,在青岛政务网、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600余条,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200余条,政策可及性不断提高。积极开展多元化政策解读,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4场,开展集中宣传170余次,发布政策信息460余篇,开展政策解读100余次,我局制作的沙画视频《跨越山海 医路相伴》《生育津贴免审即享》获评2024年度青岛市优秀政策解读材料。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较2023年增加9件,申请内容涉及DRG付费分组、门诊慢特病病种准入标准、生育津贴新政策等内容,均按照规定时限和流程予以答复并办结,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机制,对所有公开事项内容层层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发布时效性、规范性与安全性。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调整完善《青岛市医疗保障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和报备工作,本年度我局未制发规范性文件。积极推动政府信息管理创新,开通“医保直播间”,通过直播“面对面”向广大市民“零距离”宣传政策、指导办事、解疑答惑。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深化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重点工作信息发布,积极打造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威渠道;充分发挥青岛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的平台作用,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合作,以短文、短视频、新闻发布会等为载体,拓展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途径202412月31日,网站总访问量达到305.2万次,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达到241.5万余人,视频号发布条数167条,视频号粉丝2.59万人,视频号浏览量153.5万次,平台订阅用户数、信息浏览量稳步提升。

  (五)健全监督保障机制情况

加强工作监督指导,对内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内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强化日常监督指导,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完善人员机构设置,组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加强人员培训,组织开展全市医保系统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5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统计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0

0

0

0

0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1

0

0

0

0

0

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多元化政策解读有待提升,依托数字化赋能政务公开的成效需要持续加大。

(二)改进情况

加强两微一端信息发布,确保政务公开全方位覆盖是守牢宣传主阵地。持续优化完善“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栏目设置,及时公开医保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执法信息、工作动态等内容,主动打造“敞开式”医保,不断提高医保透明度。同时在网站设置常用查询栏目,群众可随时随地便捷查询医保药品、医保病种、医用耗材等5大类重用信息。二是打造宣传新阵地。开通“青岛医疗保障”微信订阅号及视频号,增加信息发布频次,每周至少5天、每天至少发布4条信息,第一时间将医保惠民新政策、便民服务新举措,推送给广大参保群众,今年已发布信息1200余篇,阅读量超300万。分门别类公开10大类86个医保政策文件、302个政策解读及语音版政策汇编,便于群众查询。组织系列医保知识线上有奖竞答活动,激发群众学习积极性,今年已组织8期,15.55人次参与答题。组织全民参保、基金监管、我的医保故事等征集活动,增加群众关注度,目前公众号粉丝240余万。三是借力宣传大阵地。借助“青岛政务网”信息公开平台,加大政策宣传覆盖面,将局官方网站政务公开内容同步推送“青岛政务网”,并通过大数据,即时对接“青岛政策通”“爱山东”等平台,政务公开受众面不断扩大,政策宣传效果不断叠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本机关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市政府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认真落实《2024年青岛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系列部署要求,细化责任分工,强化督导检查,不断推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做到以公平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我局共办理建议提案46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7,政协提案29件。在办理过程中,积极回应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和关注的社会热点,及时公开办理总体情况、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以及相关动态信息。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加强新闻发布解读,让医保更可信。借助青岛市新闻发布平台,召开4次新闻发布会,权威解读医保重点工作及惠民便民举措,并回答媒体关心的问题,发布会在青岛发布、青岛广电等平台直播,邀请国家、省、市三级30余家宣传报道,宣传层级及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二是加强广播电视宣传,让医保“听得懂”。在青岛电视台《青岛新闻》《今日+》等栏目开展系列“民生得保障,城市有温度”“医保惠民”“医保便民”宣传报道,在青岛广播组织系列“医保有力度 城市有温度”“连心桥”访谈,在青岛广播《1377早新闻》《行风在线》集中进行医保惠民政策套播。同时,结合工作重点,适时组织媒体采访,深入解读居民参保缴费、医保刷脸支付、药械集采等惠民政策、便民举措。今年以来广播电视已宣传报道250余次。

三是加强报纸刊物宣传,让医保“看得见”。会同《青岛日报》《青岛早报》等当地主流报纸,组织策划系列宣传,对参保缴费、异地就医、集采落地、DRG支付等重点政策、改革举措进行连续宣传。今年以来,已发布宣传170余篇。

四是加强新媒体宣传,让医保“满视野”。充分发挥公众号、视频号、客户端等新媒体宣传优势,组织职工门统取消定点、生育津贴免申即享、职工个账扩大使用范围、医保刷脸支付、异地移动支付等宣传活动。今年,新华网、人民日报客户端、鲁网、齐鲁壹点、半岛新闻、观海新闻等各级媒体,已围绕50个宣传主题,首发宣传稿件1100余篇。

五是加强多媒体宣传,让医保“可感知”。顺应新媒体时代群众信息接收习惯及喜好,组织拍摄“医路有我 保您健康”“医保运动员”“全家福背后的故事”等视频,制作“跨越山海 医路相伴”“医保移动支付”等动画沙画、长图,剪辑发布访谈、发布会、新闻采访等视频,让医保政策更直观。今年以来,已发布视频动画等170余个,观看量超383万。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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