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0-01-22 来源 :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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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自2019115日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现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市医保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4条。围绕市医保局工作职能,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我局机构职能信息,按期公布规划计划、财政经费、人事任免信息、公开指南等内容,及时做好公共服务事项、工作动态、公文法规、政策解读的更新维护。本年度,共发布工作动态类信息259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41.5%,确保我局的最新工作动态及时向社会发布,让群众知晓。

另外,为了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实效,我局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开通“青岛医保”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70条,订阅数达到1.89万人次。开展网络在线问政10次,解答网民提问52个。参加“行风在线”栏目1次,解答问题61个。通过“三民”活动征集市民意见65条,均按期办结。此外,为了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召开市级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媒体见面会5次,国家、省、市主流媒体采用稿件800余篇次,专版专栏宣传11次。在全市6300多家定点医药机构设立医保宣传专区,发放宣传资料8万多份,扎实做到让公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来源于网络申请。经核实,申请内容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规定,我局已答复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具体途径。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共办理建议、提案40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共13件(主办9件,会办4件),政协委员提案共27件(主办8件,协办9件)。我局积极组织各部门认真做好建议提案的办理及公开工作,办结率、答复率和满意率均达100%。第一时间将办理结果在青岛政务网公开。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规范政府信息的管理,我局制定了《青岛市医疗保障局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青岛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组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下设办公室,对政务信息的撰写、报送、审核、公开等内容做了明确的规定和具体的责任分解。严格按照“一事一审”“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专门组织各部门政务信息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规范和提升政府信息编制、发布的水平和质量。

(五)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以青岛政务网、青岛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为主要阵地,指定专人负责平台信息的维护和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平台有生机、有活力。结合“青岛医保”微信公众号、电视、广播、公告栏、报刊等其他形式多样的平台,以短文、短视频、媒体采访、新闻发布会等为载体,拓展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途径,提升群众对公开信息的理解度和知晓率。

(六)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情况

我局建立了“内抓外管”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对内,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年度目标考核,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公布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对更新不及时、不准确等问题进行通报,对达不到要求报送数量的部门在年度考核中给予扣分。对外,我局向社会公开监督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此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观能动性,确保“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有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市政府令)

0

0

0

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12

12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0

2

0

行政确认

0

1

0

公共服务事项

0

26

311625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8

0

行政强制

0

3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22

71.13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的系列决策部署,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作为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民生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离群众期望还有一定的距离:一是公开理念还需转变,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待于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有待于丰富。

针对以上问题,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转变信息公开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政务服务意识,化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以此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二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医保政策专业性较强,有些内容群众难以理解,在借助官方网站、政务网、新闻媒体等途径的基础上,还要用好用活微信公众号、抖音等便民服务媒介,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通俗易懂的语言加强信息公开宣传,让百姓对政策能够“听得到,听得懂,了解透”。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如需了解更多公开信息,请登录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ybj.qingdao.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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