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政策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等13部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发展的通知》(鲁医保发〔2024〕21号)、《关于推动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可持续发展的意见》(鲁医保发〔2023〕40号)等文件精神,出台此文件。
二、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发展的通知》(鲁医保发〔2024〕21号)
三、出台目的
通过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加强宣传推广等多项举措,切实发挥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琴岛e保”补充保障作用,进一步加强政府推动与市场推广的有机融合,促进我市惠民保“琴岛e保”规范可持续发展,减轻参保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四、主要举措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发挥政府靠前指导作用,通过将支持“琴岛e保”发展列入区市政府议事日程、建立项目宣传推广激励约束机制、定期督导调度等方式,将“琴岛e保”惠民举措落到实处。二是强化支持,提质扩面。积极提供相关政策支持,采取强化系统内部号召、鼓励辖区居民及企业单位团体投保、倡导爱心人士捐赠投保等多种途径,稳步提高“琴岛e保”投保率,持续优化投保结构。三是部门联动,协同推进。明确医保、卫健、国资、税务、金融监管等各部门职责分工,协同做好“琴岛e保”宣传推广及参保动员工作。四是加强宣传,正面引导。持续做好“琴岛e保”产品方案宣传解读,及时解决参保群众诉求,第一时间答疑解惑,指导承保公司做好理赔服务等各项工作,切实提高“琴岛e保”的社会知晓率和认可度。
五、负责部门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 电话:0532-8577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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