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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调整口腔种植等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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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481409277972974847
  •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 成文日期 2023-03-28
  • 发布日期 2023-03-28
  • 发文字号 青医保发〔2023〕7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
  • 一、本次调整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背景是什么?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种植牙需求快速增长。同时该领域收费不规范、费用负担重等问题也较突出。为有效治理种植牙领域收费乱象,降低群众费用负担,引导医疗机构提供质价相符的“阳光医疗”,让有种植牙需求的老百姓享受高质量的“实惠医疗”,根据国家、省医保局部署,我市优化调整了口腔种植等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

    二、单颗常规种植牙收取哪几项费用?价格分别是多少?

    单颗常规种植牙包括三项费用:医疗服务项目费用+种植体费用+牙冠费用。

    1.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项目全流程价格(费用)

    我市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项目全流程价格,包括种植全过程的诊察、生化检验、影像检查、种植体植入、牙冠置入、扫描设计建模、麻醉、药品等费用的总和,不包括拔牙、牙周洁治、根管治疗、植骨、软组织移植的费用。市区内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不超过4171元;其他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不超过3977元;二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不超过3579元;一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不超过3221元。

    2、种植体和牙冠价格(费用)

    种植体执行四川联盟种植体集采价格,牙冠执行四川省开展的牙冠挂网降价后价格,公立医院零差率销售。根据国家医保局部署安排,集采结果4月底之前落地执行。

    三、《通知》在什么时间执行?

    本通知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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