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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承担长期护理保险业务医疗机构名单的公示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6-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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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医保赋能产业发展助力“中国康湾”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青医保发〔2026〕2号)、《关于印发〈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长护服务机构资源配置规划(2026-2028年)的通知》(青医保发〔2025〕24号)、《关于在二、三级医疗机构设置的医养结合机构试点开展长期护理保险相关业务的通知》(青医保字〔2026〕15号)有关规定,青岛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对申请承担长期护理保险机构照护业务的青岛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莱西市人民医院进行了受理、评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青岛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将与其签订长护险服务协议。

    如果对公示单位的相关资格有异议,可直接向青岛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反映。反映问题可通过来人、来电或来信等形式,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确切的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保密。反映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并提供有效证据。反映内容不实,或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6年5月28日—2026年6月3日(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受理电话:0532-85706325

    附件:拟承担长期护理保险业务的医疗机构名单

附件:

                           拟承担长期护理保险业务的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1

青岛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市北区抚顺路9号、城阳区火炬路332号(承担机构护理业务地址)

2

莱西市人民医院

莱西市烟台路69号、莱西市水集街道岗河头村(承担机构护理业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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