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有关规定,区(市)医保经办机构对申请医保定点管理的村卫生室进行了评估,现对拟定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的单位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向社会公布。
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单位的相关资格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人、来电或来信反映,反映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受理部门对相关信息将予以严格保密。
如发现实际情况与医药机构提交的情况不符的,将不予纳入定点协议管理。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2日-年8月18日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受理单位:青岛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受理电话:85760117
附件:拟纳入定点管理的村卫生室名单
附件
拟纳入定点管理的村卫生室名单
序号 |
区划 |
村卫生室 |
村卫生室地址 |
申请业务 |
1 |
崂山区 |
青岛市崂山沙子口街道小河东村中心卫生室 |
青岛市崂山区沙子口街道小河东村文化大院 |
门诊统筹 |
2 |
黄岛区 |
青岛市黄岛区藏马镇胡家庄社区中心卫生室 |
青岛市黄岛区藏马镇长阡沟路与开城路交叉口西200米 |
门诊统筹 |
3 |
青岛市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山里社区中心卫生室 |
青岛市黄岛区薛家岛街道金沙滩路128号 |
门诊统筹 | |
4 |
青岛市黄岛区宝山镇中山前村卫生室 |
青岛市黄岛区宝山镇中山前村村委 |
门诊统筹 | |
5 |
青岛市黄岛区辛安街道渭河西路社区卫生服务站 |
青岛市黄岛区辛安街道洞门佳苑网点房渭河路930号26.27.28.29号网点 |
门诊统筹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