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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规定和《关于做好互联网医院医保定点协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评估、公示、签订协议等程序,确定青岛同和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市北同和医院为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互联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青岛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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