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取消收藏
青岛推出新举措助力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转型升级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4-08-08
字体大小: 打印

日前,市行政审批局印发《关于开展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转型公司制企业的通知》,聚焦健全工作机制、规范登记流程,进一步完善经营主体转型升级通道,帮助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增强发展信心,激活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新活力。

据了解,我市自2023年11月30日起在全省率先开展“个转企”简易登记改革,自政策推广以来,已有676户个体工商户采用新的机制完成转型升级,办理量同比增长205.88%。在此基础上,市行政审批局参照“个转企”简易登记改革,率先推出新举措畅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转型升级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采用直接变更登记形式转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转型登记后的公司可依法沿用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立日期,最大限度保留字号和行业特点,实现经营主体延续发展。

“以往都是先注销再新设,还要相应调整企业成立日期、字号等,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积累多年的品牌价值。对此我们通过流程再造实现转型前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年报公示信息的有序衔接。同时对不改变住所(经营场所)的企业,不再要求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文件,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也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有效确保经营主体历史档案的延续性和‘一户一档’规范完整。”市行政审批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与此同时,市行政审批局将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工作室平台作用延伸至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链条,组建专业化政务服务团队制定申请文书等提交材料,实现一套材料申请办理。同时为转型后的公司提供业务指导、政策咨询等服务,加大转型培育力度,助力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转型“无感换乘”。

下一步,市行政审批局将以此次改革为契机,聚焦企业转型升级发展痛点难点,“一户一策”开展转型辅导和跟踪服务,健全定制化、个性化集成服务和精准响应机制,为企业发展“抢”出时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