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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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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要求,发布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青岛政务网(www.qingdao.gov.cn)、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门户网站(www.qdsxzspfwj.qingda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邮编:266073;电话:0532-66209001;传真:0532-66209970;电子邮箱:szwfwglb@qd.qingdao.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着眼于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数字赋能等方面,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助力“在青岛·青易办”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一)主动公开

本年度共制发政策文件11篇,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谋划、同步安排,综合采用图片、视频等多媒体形式,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主流新闻媒体等渠道多方位宣传政策。门户网站全年发布信息1941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522条,视频号发布视频63部。

开展“一线联企助力行动”,线上线下政策宣讲活动惠及企业5000余家。在青岛市民中心探索为企业提供免费提供路演场地等服务。 

发挥服务重大项目“金牌团队”作用。建立行政审批与发改、住建、自规等部门业务协作机制,实施“专员吹哨、专班报到”,现场服务360余次,解决问题730余个。 

搭建以营商环境会客厅为主体的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重点围绕“10+1”创新型产业体系、民营经济、提振消费、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专题,开展面对面政企交流50余场,解决企业诉求300余件。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依申请公开全流程办理,强化服务理念,注重与申请人沟通,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联动。本年度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0件,同比上涨41%。其中予以公开41件,部分公开28件,主动公开1件,工商档案查询1件,咨询1件,需要加工分析1件,属于其他行政机关负责公开67件。所有依申请公开均按程序依法办理,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制度。完成本年度发布政策的自评工作,全面梳理已公开文件的有效性,及时更新文件状态。着力审核政策解读内容,优化各类政策解读产品质量。规范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篇。完成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策制定公众参与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升级门户网站智能客服,上线DeepSeek版7×24小时“青易问·云客服”,响应效率提升90%。每季度进行门户网站自查,排查栏目可用性,确保信息及时更新。用好政务新媒体宣传阵地,加大国家政策的发布力度,提高解读类信息发布频次,提升政务新媒体用户粘度。优化青岛市民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开展政策宣传活动。

(五)监督保障

5月开展“青岛市民中心开放月”活动,邀请企业家、特约人员走进市民中心,接受社会监督。11月针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进行专项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服务水平。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98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1

2

0

0

1

0

14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1

1

0

0

0

0

4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6

1

0

0

1

0

2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7

0

0

0

0

0

6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37

2

0

0

1

0

14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1

0

1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服务水平有尚待进一步提升。一是践行人民至上的服务理念,站在申请人角度思考问题,认真剖析申请人诉求,力求实质性解决申请诉求。二是提高法治素养,提升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严格落实青岛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工作要求,制定《2025年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截至2025年底所有工作已全部完成。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市两会期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27件,主办12件,协办15件,按规定流程、时限已完成全部建议、提案答复工作。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探索DeepSeek大模型应用,全省率先推出“边聊边办”AI服务场景,覆盖企业开办、海上旅游等12个重点领域575个高频办理事项,平均智能预填率达72%,问题匹配率达80%。“边聊边办”场景获评清华大学《2025年网上政府创新发展报告》在线服务类优秀创新案例。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下一步,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坚持以企业群众为中心,从抓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数字赋能集成服务、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扎实做好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营造良好的政务公开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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