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制定背景
2023年11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发改法规〔2023〕1551号),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清单,推动清单内公共资源交易纳入平台体系,不断提高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水平。2024年12月17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修订印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鲁发改公管〔2024〕1004号)(以下简称2024年版《省目录》)。为贯彻落实国家、省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由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修订印发《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5年版)》(以下简称2025年版《目录》)。
二、制定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印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1551号)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鲁发改公管〔2024〕1004号)
三、适用范围
本《目录》的适用范围是青岛市行政区域内。
四、主要内容
2025版《目录》是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2021版《目录》)的基础上,根据2024年版《省目录》和行业实际进行了修订,共包括8大类,42小类,139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与2021版《目录》相比,主要修订了以下内容:
一是新增部分。增加了2024年版《省目录》明确的“能源工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余量资源”“科技资源”“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知识产权”交易。二是立足我市行业实际,新增“建筑垃圾治理工程”“森林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等交易项目,并分别明确了行政监督部门。
二是删除部分。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类”已包含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授予”中,因此不再单设,删除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类”交易大类。同时,依据2024年版《省目录》和市有关部门反馈意见,删除了海洋工程、工业和信息化工程、海洋资源、农村集体产权中不符合交易实际的部分项目,部分删除项目纳入相关小类的项目中。
三是修改部分。根据2024年版《省目录》和市有关部门职能划分,对交易大类、项目名称、行政监督部门等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或规范表述。
五、有关要求
一是明确了除特殊项目外,凡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应全部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鼓励交易主体自主选择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鼓励《目录》外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二是明确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推进《目录》内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依法依规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
三是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强化公共服务定位,优化流程,规范行为,提升服务效能,做好相关交易保障、信息服务和监督支持工作。
四是各区(市)政府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作领导,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
六、咨询电话
0532-66209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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