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效能,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流程,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制定《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评标室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编制依据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鲁政字〔2022〕41号)。
三、编制目的
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断提高服务效能,优化交易流程,推行交易服务“一网通办”。制定开、评标室管理办法,实现开标室在线预约,鼓励《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外项目进入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
四、适用范围
在青岛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展的开标评标活动。各区(市)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分大厅可参照执行。
五、重要举措
(一)《管理办法》明确开标室在线网上预约,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开标室预约规则、项目的实际情况在线网上预约,先到先得。评标室由评标区工作人员根据进场项目情况统一分配使用。
(二)鼓励《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外项目进入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目录外项目进场交易方采用借用平台进场交易方式,借用平台项目是指《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外,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照行政监督或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完成招标采购前相关手续后,自愿选择进入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项目。
(三)统一项目交易模式。目录外项目具有特殊性,不像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项目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依据,《管理办法》统一了交易模式,推行目录外交易项目进场交易自我承诺制度,确保了进场项目交易规范化操作。
六、办事指南
1.场地预约
场地预约需要登陆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择“招标业务”,选择“场地预约”选项,选中项目,点击右上角“场地预约”进行预约场地。
场地预约页面左侧上方的日历可选择日期查看当天场地预约的情况,左下方为各开标室的场地预约规则,右侧为场地预约的预约情况查看区域,横向为开标室,纵向为时间段。
场地预约的具体操作:在页面左侧上方的日历选中开标日期→点击右上方的“场地预约”按钮→弹出预约界面→选择开标室和开标时间段(选择上午或下午可不填具体时间,也可自行编辑具体时间。
注:①进行了场地预约的项目必须在60分钟内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发布,超过60分钟后该项目场地释放,需重新进行场地预约。
②已被预约的场地不可重复预约。
③场地预约成功后可以点击项目进行撤销,重新预约。
2.借用平台项目进场交易
2.1代理机构登录到“青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招标业务—项目登记”业务,点击【项目登记】按钮。
2.2项目登记页面,在平台借用中选择借用平台项目后完成相关项目内容的填写。注:进场管理部门,请如实选择。
注:项目登记完成之后,需要提交【进场交易申请】,若未申请,系统会提示‘进场交易申请审核未通过或已退回’。
2.3项目登记完成之后,点击【招标业务】中的【进场交易申请】,选中要提交申请的项目,点击右侧【进场交易申请】按钮。
2.4点击按钮后,进入借用平台项目于进场交易申请表。
注:进场交易环节为避免核验通过后未勾选对应业务无法操作,请勾选后认真检查;比如说:代理在进场交易申请中没有勾选招标公告发布业务,进场交易核验通过后,如要操作招标公告业务将无法进行。
2.5代理上报完成后需等待进场管理部门核验完成并通过之后,代理才能按照进场交易环节勾选的业务进行操作。
七、联系方式
公共资源交易一处,联系电话:0532-66209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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