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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水行政许可技术服务“四化”建设保障水务领域行政审批高效发展的实施意见》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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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454669763924725440
  •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 成文日期 2022-08-26
  • 发布日期 2022-08-26
  • 一、制定背景

    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推进,除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对负责编制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技术服务单位有资质要求外,自2015年起,陆续取消其他论证报告编制资质要求。取消资质要求后,行政许可技术服务管理面临新形势和新要求,更需加强对技术服务单位的市场行为和编制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为进一步强化水行政许可技术服务管理,提高技术服务单位业务水平,起草了《推进水行政许可技术服务“四化”建设保障水务领域行政审批高效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行清单化服务模式、标准化服务体系、数字化服务样板、信用化服务环境的水行政许可技术服务“四化”建设,保障水务领域行政审批高效发展。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山东省社会信用管理条例》《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三、出台目的

    深入推进水行政许可改革创新,建立健全规范技术服务单位高品质服务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明确不同类型报告编制依据规范标准,夯实建设单位、编制单位、编制人员主体责任。推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规范化模板,打造“三维”评价体系,开展常态化培训、案卷评查等,推动技术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四、适用范围

    本《实施意见》适用于全市涉水建设项目水行政许可技术服务管理。

    五、重要措施

    一是夯实主体责任,打造清单化服务模式。《实施意见》明确了建设单位和技术服务单位职责,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论证报告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技术服务单位对编制的论证报告承担相应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水土保持项目,鼓励建设单位选取同一技术服务单位,一并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技术服务单位应提供优质优价服务,进一步降低项目费用。

    二是明确编制要求,构建标准化服务体系。将不同类型报告的编制要求制定标准化清单,技术服务单位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编制论证报告,并应将水土资源保护和合理化利用、保障河道行洪安全作为论证报告编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是智慧赋能编报,打造数字化服务样板。推行水土保持方案标准化模板,提升报告编制质效;开展线上线下常态化培训,提高论证报告整体编制水平;科技赋能技术审查,推出“远程视频勘验”等新举措,打造全流程电子化 “云上”审查,助力项目快审批、快开工、快落地。

    四是强化审管互动,营造信用化服务环境。建立“三维”评价体系,从专家组、建设单位和水行政许可实施部门三个维度对报告编制开展评价,并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定期对各区(市)水行政许可案卷开展评查,抽查结果向全市通报。对评价结果不达标或案卷评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技术服务单位负责人等进行约谈,多措并举,促进各技术服务单位诚信执业、规范执业。

    六、咨询方式

     如有疑问请直接联系责任部门,咨询电话:0532-6620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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