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4部门关于实施市公路建设三年攻坚重点项目优化审批服务十条举措的通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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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22-05-30
  • 发布日期 2022-05-30
  •   一、制定背景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作风能力提升年”和“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工作部署,按照《青岛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年)》要求,进一步深化公路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公路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二、决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

      三、出台目的

      通过加快“流程再造”、实行“容缺受理”、创新“分段办理”等10条服务举措,保障蓝谷至胶东国际机场快速通道项目、青兰高速公路双埠至河套段改扩建及连接线工程等九个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快审批、快落地。

      四、适用范围

      《青岛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年)》中九个重点公路建设项目。

      五、重要措施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4部门关于实施市公路建设三年攻坚重点项目优化审批服务十条举措的通知》制定组建“管家队伍”、启动“挂图作战”、加快“流程再造”、 统筹“协调推进”、实行“容缺受理”、推进“一链办理”、创新“分段办理”、实施“服务前置”、推行“审管衔接”、做好“经验复制”共10条举措。

      (一)加快“流程再造”

      在交通部门编制项目建议书阶段,发改部门提前对接沟通,做好协调方案,控制投资等工作,确保立项依据充分,项目批复及时。一是国家和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已经明确的项目,以及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实施的项目,可以直接申报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二是不需办理用地(用海)预审、规划选址的项目,可以直接申报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或者建设方案及概算;三是部分扩建、改建项目,以及为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建设的项目,可以直接申报初步设计及概算(代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实行“容缺受理”

      根据《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建设单位申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时应当向相关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施工图设计的全套文件;专家或者委托的审查单位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项目法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说明材料。在提报全套设计文件时,交通运输局提前对接沟通,对满足条件的分项工程可提前办理,分项审批。对于概算投资少且技术简单、规模较小的项目,项目法人可采用邀请专家和有关部门召开会议的方式进行审查,出具专家审查意见。主要材料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初步设计批复;次要材料有委托书、企业证照、人员证明等。

      (三)推进“一链办理”

      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条件备案时,向交通运输部门同时提出申请,相关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条件备案表单可进行整合,实现“一链办理”,进行联合审查。建设单位可统一报送的相关材料有:该工程项目的相关批复文件;施工、监理合同副本;建设单位信息表。无法实现部门共享,需建设单位分别自主填报的材料有:质量监督方面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登记表》;已批复的施工图;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建设单位现场管理机构、人员、质量保证体系等文件;本单位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单位对其项目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质量保证体系等文件。安全生产条件备案方面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及资质情况、安全文明生产施工组织计划;监理单位安全工作计划,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项目计划进度安排。

      (四)创新“分段办理”

      在用地办理阶段,对按单独选址报批的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立项文件明确可分期建设,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分期建设的项目,可分期办理用地手续;施工许可办理阶段,项目建设单位自主承诺选择分阶段办理,行政审批部门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根据自然资源部门批复的先行用地范围,对公路建设项目分段办理施工许可,推动项目建设“小步快跑”。项目正式用地报批获得自然资源部门批复后,再次申请办理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五)实施“服务前置”

      发改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行政审批部门的项目管家从立项审批、用地办理、施工许可三个阶段,提供全程跟踪服务,对申报材料进行提前介入、事前指导,充分做好审查的准备工作,确保项目批复及时。行政审批部门通过向前延伸服务链条,最大程度压缩办理时限、提高效率,降低企业成本,将施工许可办理时限由5个工作日压缩为即办件。

      六、办事网站

      PC端: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市

      网址:http://qdzwfw.sd.gov.cn/qd/public/index/statichtml/index_qd

      (1)选择进入【办事服务】栏目

      

      (2)在【按事项名称】搜索栏输入需办理事项,如“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点【搜索】

      

      (3)选择想要办理的事项,点【申报】

      七、咨询方式
      如有问题请联系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电话:0532-66209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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