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医疗机构、医师和护士注册数智化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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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22-05-30
  • 发布日期 2022-05-30
  • 发文单位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一、制定背景

    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支持青岛市开展医疗机构审批和医师、护士执业注册智慧化申报改革试点的批复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青岛市医疗机构、医师和护士注册数智化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二、决策依据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支持青岛市医疗机构审批和医师、护士执业注册智慧化申报改革先行先试的请示>的批复》。

      三、出台目的

      从政务服务机关职能入手,秉持对医疗卫生“特殊行业”,对医生护士“特殊群体”,实施政务服务“特殊关爱”的理念,实施医疗机构、医师和护士注册数智化改革试点,实现“以数字化助力高效医疗审批,以智慧化赋能健康青岛建设”,推动青岛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力争2022年底前,在省内率先实现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专网系统与通用审批系统的互联互通,在全国率先建立智慧应用场景丰富的医疗卫生政务服务平台体系。

      四、试点范围

      本次改革采用试点先行方式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果后在全市推开,首批选取青岛市本级和莱西市开展改革试点。

      五、重要举措

      (一)聚焦特殊行业,精准发力,打通医疗卫生“数据流”

      聚焦医疗卫生“特殊行业”,打通系统数据壁垒,提升医疗卫生数据共享能力。一是建立医疗领域专题库。打通专网系统与青岛市通用审批平台数据壁垒,在青岛市通用审批平台落地建成医疗领域专题库,为开展数据共享应用、用户画像分析、主动精准服务等创新举措提供基础数据支撑;二是拓展数据共享应用场景。通过数据共享、在线核验等方式,推动医疗数据跨平台、跨事项流动,提升医疗机构、医师和护士数据应用能力;三是推动审批结果自动公示。以青岛市通用审批平台作为桥梁,完成系统信用信息数据对接,实现专网系统办件结束后,审批结果自动归集至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公示。

      (二)关注特殊群体,精细服务,推动医护注册“高效办”

      关注医生护士“特殊群体”,从优化系统功能应用入手,提升医护人员办事便利度,推动医疗机构、医师和护士注册高效便捷。一是增加电子材料上传功能。在专网系统增加附件电子材料上传功能,实现医疗机构、医师和护士注册全程无纸化申报,减少医护人员业务申报工作量,提升工作效率;二是增加表单智能导办功能。优化专网系统电子表单,增加嵌入式填报指引、智能填写等智能导办功能,实现复杂信息“照着填”、历史信息“自动填”,增加对医护人员业务申报的专业指导,减少填报出错率;三是增加线上踏勘流转功能。改造专网系统审批流程,增加现场踏勘环节,实现踏勘流程线上流转,助力医疗机构、医师和护士注册审批服务提质增效。四是增加自动跳转登录功能。专网系统接入山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后,实现申请人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站”后,选择需办理事项进行申报时可直接进入专网系统,不需再次输入专网账号二次登录,简化申报操作程序。

      (三)实施特殊关爱,智慧赋能,打造政务服务“新体验”

      建立医疗机构、医师和护士专属服务空间,迭代升级智慧服务应用场景。一是推出无感提醒服务。通过短信智能推送的方式,实现对资质校验即将到期的医疗机构和执业证书即将到期的护士进行主动提醒,帮助申请人及时了解证照期限情况,按时完成校验和延续,助力保障全市医疗质量和安全;二是上线电子会商平台。审批和监管部门可通过系统发起线上会商交流,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环节审管交互对话,做到全程留痕可追溯,有效防范审批风险,提高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条件成熟时探索建立医疗智慧地图。

      六、咨询方式

      如有疑问请联系0532-66209605,或青岛市民中心咨询热线(0532-66200000)转接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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