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字体大小: 打印
  • 成文日期 2022-06-02
  • 发布日期 2022-06-02
  • 制发机关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编号 青审服字〔2022〕35号
  • 有效性 有效
  • 各处室:

      现将《2022年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6月2日  

      2022年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市行政审批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以创建“解读审批”政务公开品牌为重点,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职能,提升服务大局和服务群众能力,助力青岛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聚焦社会关切,强化信息公开

      (一)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优化规划公开专题。围绕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和青岛市民中心管理三大重点领域,持续做好重点工作的主动公开工作,引导社会支持、监督各项工作的实施。

      2.依法依规做好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并及时做出回应。

      3.持续提高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公开质量。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宣传和解读。

      (二)强化政策集成发布

      4.参照规章集中公开的要求,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本机关所有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明确标题、正文、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等,如发生修改、废止、失效等情况,及时更新有效性的标注。

      5.做好公文分类展示。围绕群众、企业办事创业需求和关注热点,在门户网站设置政策服务专栏,公开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招标投标方面政策,方便群众、企业查阅,提升政策精准服务。

      (三)强化政策解读回应

      6.明确解读范围。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对群众和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

      7.规范解读程序。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组织同审签同部署,本级政府或政府办公厅发文的,必须同步报送解读方案、解读材料。

      8.深化解读内容。充分评估政策本身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重点解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

      9.创新解读方式。在青岛日报开设“解读审批”专栏,以媒体角度解读政策、推介政策。实施问答式解读,加强人工智能等技术运用,建设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探索以视频、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增强政策解读效果。

      10.坚持各项政策措施在向社会解读的同时,注重对一线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培训,确保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

      11.密切关注政策执行效果。加强政务舆情风险研判,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等手段,提高政务舆情监测能力。开展政策施行后解读,通过跟踪解读,对咨询和意见建议较为集中的内容有针对性地予以解读,同时对已出台政策的兑现和应用情况进行评估。

      二、完善公开标准,推进规范化建设

      (一)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

      12.加强文件公开属性管理,进一步提高文件主动公开比率。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严守公文类政府信息“先确定公开属性,再运转呈签”的办文程序,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法定不予公开的具体情形,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对公开内容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特定对象及事项的,要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13.做好历史公文公开属性转化工作。对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认定的公文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并在青岛政务网和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

      14.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强化服务理念,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推动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法定不公开事项保护到位。

      (二)推进公开平台建设

      15.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深入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推动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和监督管理,落实好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

      16.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强化内容管理,做好日常检查维护,根据实际变化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修订更新,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7.做好青岛市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升级。优化政府信息查询服务,扩展政务公开平台功能,提供更加丰富的政务公开服务。

      (三)扩展互动交流渠道

      18.开展青岛市民中心开放月活动,邀请市民、企业及社会各界代表走进市民中心,参观体验政务服务,听取企业群众对市民中心运行、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分析研究,在决策时予以考虑,将吸收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

      19.畅通政策咨询渠道。做好窗口政策咨询服务,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市民中心咨询热线服务水平,及时更新知识库问答系统,为企业群众提供及时、精准的咨询服务。

      三、加强工作保障,提升公开成效

      20.要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重点难点问题。局主要领导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动工作。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加强人员梯队建设,强化经费保障,确保重点任务落实。

      21.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全员培训力度,灵活采取集中授课、点对点指导、视频会议、电话答疑、网上授课等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加强业务培训。每年组织政务公开通识培训不少于1次。

      22.加大创新力度。以打造“解读审批”政务公开品牌为契机,围绕企业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创新举措,提质增效,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水平,不断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参与感。

      附件:2022年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解落实表

    附件

     

    2022年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解落实表

     

    序号

    公开任务

    具体要求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优化规划公开专题。

    办公室

    2022年12月底

    2

    依法依规做好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行政审批服务二处

    行政审批服务三处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

    办公室

    综合处

    2022年12月底

    3

    持续提高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公开质量。

    各处室

    2022年12月底

    4

    强化政策集成发布

     

    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会同相关处室

    2022年12月底

    5

    做好公文分类展示。

    办公室

    2022年11月底

    6

    强化政策解读回应

    明确解读范围。

    各处室

    2022年12月底

    7

    规范解读程序。

    各处室

    2022年12月底

    8

    深化解读内容。

    各处室

    2022年12月底

    9

    创新解读方式。

    办公室

    数字平台建设处

    行政审批服务一处

    2022年12月底

    10

    坚持对社会解读同时,对一线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培训。

    各处室

    2022年12月底

    11

    密切关注政策执行效果,开展政策施行后解读。

    办公室、综合处会同各处室

    2022年12月底

    12

    推进政务公开规划化建设

    加强文件公开属性管理。

    各处室

    2022年12月底

    13

    做好历史公文公开属性转化工作。

    办公室会同各处室

    2022年12月底

    14

    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室会同各处室

    2022年12月底

    15

    推进公开平台建设

    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与管理。

    管理网站、新媒体相关处室

    2022年12月底

    16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

    办公室

    2022年12月底

    17

    做好青岛市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升级。

    办公室

    2022年12月底

    18

    扩展互动交流渠道

     

    开展青岛市民中心开放月活动。

    办公室、综合处会同相关处室

    2022年12月底

    19

    畅通政策咨询渠道。

    办公室、政务服务二处会同各处室

    2022年12月底

    20

    加强工作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

    办公室

    2022年12月底

    21

    加强队伍建设。

    办公室

    2022年12月底

    22

    加大创新力度。

    办公室

    2022年12月底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
    您可以通过政策解读查阅该文件的其他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