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2017年工作要点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7-02-24 来源 : 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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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供给侧改革和“三中心一基地建设”要求,立足于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基层企业群众,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水平

  (一)探索实施行政审批“一窗式”服务。探索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设置综合受理窗口,负责审批服务事项的咨询、受理工作,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办事群众只需在综合受理窗口递交材料,不必在多个窗口来回奔波,节约办事时间,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二)创新实施自助式审批服务模式。探索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模式,依托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开发建设集咨询、查询、叫号、预约、评价、扫描、打印、投诉等功能于一身的自助服务系统,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设置自助服务终端,实现审批事项“四端”办理(实体大厅端、PC端、移动端、自助端),最大限度方便市民办理业务。

  (三)创新实施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电子化应用。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建立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电子存储库,审批部门在办理审批服务事项过程中,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全部上传至审批系统,实现申请材料的统一电子存档、网上流转审核和互通共享使用,真正实现网上审批。

  (四)深入推进“互联网+行政审批”工作。推行手机APP、大厅微信的网上预约、在线支付、申请材料上传等功能。进一步提高网上办理深度,力争实现全市审批事项70%达到三级标准,30%达到四级标准,同步增加网上审批办件数量。会同市电政信息办等部门,打通技术壁垒,实现部门专网与审批系统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积极推广网上行政审批中介超市、同城通办,为办事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网上审批服务。

  (五)巩固行政审批全流程改革成果。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工作成果,规范行政机关审批行为。优化统一制发证工作流程,扩大统一制发证和快递送达服务范围。完善行政审批信息资源共享库功能,进一步增加存量证照信息。推广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提高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效率。简化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推行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自助办理、委托代办等服务新模式,提高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效率。

  (六)建立健全市、区(市)、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政务服务体系。加强对镇(街道)和村(社区)政务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和协调工作,依托全市统一的网上审批服务平台,逐步建立完善市、区(市)、镇(街道)、村(社区)“一网式”四级联动政务服务体系,建立实施告知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和代办服务制度,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理时限、优化服务水平,真正实现让群众“少跑一趟路、少跨一道门槛、少走一道程序”,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

  二、健全理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

  (一)逐步扩大公共资源交易入场范围。在现有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交易基础上,按照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进一步扩大统一交易范围,逐步将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项目纳入平台统一运行。根据国家、省拟出台的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及《青岛市深入推进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建设方案的通知》要求,适时修订完善《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对列入目录的项目,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二)整合构建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同市编委办、财政、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尽快完成现有职能划分及交接工作,明确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职能。综合先进地市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探索建立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新模式。尽快实现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纳入市级统一平台,其他区市已经设立的公共交易平台整合为市级平台的分支机构,加挂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牌子。

  (三)建设统一的公共资源信息服务、电子交易和管理系统平台。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建设全市标准规则统一、数据集中管理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逐步实现全市交易模块与监管模块之间的信息数据互通共享,实现项目登记、公告发布、开标评标评审、竞价、成交公示、交易结果确认、投诉举报、交易履约等交易全过程监管。出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积极做好同国家、省级电子交易平台的对接打通工作。

  (四)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信用信息库,全面记录和归集交易各方主体在交易过程中的信用信息,信息同步推送给相关信用平台。依托即将建设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建成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信用体系,实现信用信息“一库共融”,信用监管“网上办理”,信用应用“全市覆盖”。制定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将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覆盖到各个区市,全部项目。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全面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建立公共资源交易重大项目、重点环节“再监督”制度,保证公共资源交易高效有序、阳光交易。

  (五)启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建设。分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工作,拟定各招标(采购)方式工作规程,厘清各环节服务清单和服务规范,并以标准的方式固定下来,理顺交易流程,提高服务水平。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把学习党章党规、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放在首位,切实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强化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二)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创新大厅日常管理方式,升级引入OMA视频监控系统,修订完善《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服务规范》、《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投诉处理办法》和《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出台《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巡查办法》,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和第三方监管的作用。要坚决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细化主体责任清单,做好岗位风险点排查。制定完善《关于在“三重一大”事项中自觉接受市纪委派驻机构监督的实施办法》和《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大力整治在全市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存在的“庸懒散慢拖瞒”现象,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问题,打造一支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群众满意的干部队伍。

  (三)打造“阳光政务、公平交易”品牌,抓好文明单位文明窗口创建工作。以品牌建设工作为抓手,在全市窗口单位开展以“创品牌、强作风、提效能”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化“阳光政务、公平交易”品牌内涵外延,抓好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和典型模范的培树推广工作,推动全市窗口服务部门工作作风更加务实、服务效能明显提升。

  (四)加强基层党建,打造坚强战斗堡垒。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健全完善大厅各级党的组织,探索入驻大厅党员统一管理方式。创新党员活动方式,组织丰富多彩业余文化活动,关心困难党员和职工生活,提升大厅工作人员满意感和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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