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印发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0-06-17 来源 : 青审服字〔2020〕42号
字体大小: 打印

各处室:

  现将《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6月17日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市行政审批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各项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改革创新”和“机关建设”作为两大工作主题,推行流程再造,巩固扩大高效青岛建设攻势各项阶段性成果,继续推进审批提速增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坚持流程再造,深入推进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制度创新

  一是深化“一枚印章管到底”机制。按照“成熟一批、划转一批”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审批服务事项划转工作,扩大“一枚印章管审批”工作成效。贯彻落实首席审批官和审批官工作机制,让他们参与决策、有权决策、敢于决策,只要合法合规就抄“近路”推进,能快尽快。

  二是推行“政务服务一体化”发展。加强同国家、省关于政务服务一体化的沟通对接,加大对区(市)、镇(街)、村(社区)的业务指导力度,出台审批服务提速增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和改革协同作用,激发各区(市)优化政务服务主观能动性。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加强数据和业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整合融合,着力构建全市统一的一体化政务服务模式,推行“网上大厅”与“实体大厅”“线上一窗”与“线下一窗”一体化融合。

  三是加快行政审批法治化建设。坚持法治思维,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各项要求落地落实。建立健全行政审批服务专家评审、社会监督评价、公众参与等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程序等,宣传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梳理规范权责清单,合法合规推动审批事项承接、划转、下放等事宜。

  四是推进关键领域制度创新。盯紧企业群众关心关注关键环节,全面推行容缺受理、并联审批等审批方式。以办成“一整件事”为标准,推行关联事项“一事全办”主题式服务模式。推行一个行业的全链条许可、多事项审批整合的“一业一证”改革新模式。探索交通运输领域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以路政、运政、港政审批服务并会联审、增强版告知承诺等制度创新为切入点,探索交通运输领域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力争为全省、全国打造交通运输审批服务样板。优化社会组织准入流程,努力在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等行业协会、商会的准入方面有所突破,对行业协会商会开展等级评估并动态调整。

  五是大力支持重点功能区建设。对标上海自贸区和粤港澳大湾区等前沿功能区,为重点功能区量身定制赋权清单,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推动自贸区青岛片区、上合示范区等打造全国行政审批服务“高配版”目标建设。

  二、树立平台思维,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一是加快线下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全面落实“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加快新市民中心装修改造进度,科学合理设置窗口布局,实现综合受理窗口集中设置、辅助窗口分类管理,确保9月投入使用;稳步推进无差别“一窗受理”工作,总结推广省、市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改革试点单位成功经验和优秀做法,指导各区(市)“无差别全科受理”工作向基层延伸。按照“六有一能”(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有网络、有设备、有经费、能办事)要求,加强全市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建设,提升场所应用、窗口服务及管理运行标准化水平,9月底前推动全市社区和有条件的村实现便民服务标准化。

  二是完善线上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全面推进审批事项上网运行,不见面审批事项数量达到2000项。推动“智能办”工作在区(市)落地,针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审批标准明确、证照材料共享程度高的事项,通过实施业务流程再造、深化信息共享、定制开发业务系统,推进更多事项实现“智能申报”“自动填表”“无人审核”“网上发证”,到2020年底,全市180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智能办理”。建设青岛“智能办”平台,提供“智能办”事项梳理、动态管理、定制发布、情景导服、智能表单、统计分析等功能,支持申请材料自动比对和申请字段自动填充,推进“智能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完善“青岛市企业开办及注销智能一体化平台”功能,提升用户登记体验度、申报便利度,加大全程电子化登记在不同主体和业务方面的覆盖率,全程电子化设立登记应用率提升至80%。完善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功能,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改革要求,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覆盖各区、市,实现全市建设审批信息数据共享通用。加快推进综合受理平台与各类业务办理系统的数据对接,实现申报材料一次性录入、自动分发、并行办理。完善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区一体化信息平台系统功能,实现与省专家抽取平台、信用考核平台的数据融合;探索工程类项目智能化辅助评审和区块链共享平台、BIM技术在工程交易中的应用;公开交易目录、交易流程、交易结果等信息,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及时获取有关信息并平等参与交易活动。推进交通、水利类项目全流程电子化评审工作。

  三是健全完善中介机构服务平台。加强和规范我市行政审批中介超市管理,建设竞争公平、管理规范、监督有力、诚实守信、运行有序的行政审批中介超市。健全中介超市管理运行长效机制,修订《青岛市行政审批中介超市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中介超市业务流程,升级改造中介超市平台,实现中介超市业务全程网办,推进中介超市平台便捷高效、互联互通、公开透明、全程留痕。

  三、树立生态思维,打造“三化三型”一流政务服务环境

  一是深入推进审批服务工作“减放并转调”。依据“涉企事项在市区两级办理,涉居民事项在街道、社区办理”的原则,协助市职转办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地区差异化下放。将工程建设审批链条涉及的相关事项下放至区市实施。邀请社会组织参与行政审批,选取部分专业性、季节性较强的服务事项,如教师资格证等,由行业协会协助办理。进一步拓展告知承诺制的承诺形式、适用事项和材料范围,公布一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着力构建精简、高效、便企、惠民的审批服务生态。

  二是推行市场主体全周期服务。聚焦企业开办“一表填报”,大幅减少申请人网上填报工作量。围绕“无感申报”,升级企业开办平台,打通部门间业务系统壁垒,合并企业开办至1个环节。努力实现换证、补证和人员执业登记、社会组织名称核准等方面实现“智能审批”和不见面审批。积极协调公安、税务等部门,力争实现企业开办环节“零费用”。

  三是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服务。简化小型低风险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确保审批时限控制在20个工作日以内,争取压减至15个工作日以内。细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任务,坚决打赢投资项目建设攻坚战;立足破解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堵点”和“痛点”,推行规划、消防、人防、城建档案等限时联合验收机制。优化工程建设审批服务,打破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年限和等级限制,实行资质跨越晋升;在建筑企业资质变更“智能审批”的基础上,探索实行“无感审批”。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领域全流程“网上办、掌上办”。扩大建设项目告知承诺范围,“污水排入排水管网核发”等市政建设类审批不再进行现场勘查。

  四是推行公共资源交易全链条服务。依托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全市各分大厅、分中心推广应用专家远程异地评审,提高专家评审效率。大力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工作,推广实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1.0》,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加快推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代理机构及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的信用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有效控制政府采购专家自由裁量权;将网上超市供应商征集入库频率由年度改为常态,实现网上超市入库征集常态化。精简供应商投标所需提供的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推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

  五是为企业群众提供全方位服务。做好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场景的规划设计工作,推进营业执照、驾驶证、行驶证等更多高频证照实现共享应用。在发放“电子施工许可证”的基础上,推广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以《青岛市推进政务服务自助办理工作实施方案》为指引,选取场所规范、条件成熟的基层便民服务中心、银行(邮政)网点,推进政务服务自助办理端口向基层延伸,到2020年底,镇(街道)自助服务覆盖率达到50%。完善政务服务综合自助平台功能,推进便民服务缴费等金融功能的应用整合,实现政务服务和金融服务“一网融合”。依托“政银合作”平台,推进政务服务自助办理端口向基层延伸,到2020年底,镇(街道)自助服务覆盖率达到50%,提升村(社区)自助服务覆盖率,力争2020年内实现综合性终端布设数量超过深圳。壮大帮办代办队伍,鼓励各区(市)帮办代办服务向村(居)延伸,逐步构建市、县、镇、村帮办代办四级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建设。完善业务咨询服务功能,建立咨询台账,实现服务咨询电话及时接通、高效流转、明确答复、群众满意。

  四、培育精兵强将,打造“三化一型”政务服务干部队伍

  一是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选人用人坚持政治标准第一位,精准识别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优秀干部。围绕工作重点,突出实绩导向,打破论资排辈、打破条条框框,让市场化意识强、法治素养高、专业能力突出、思想更开放的干部有更广阔的舞台空间。

  二是创新干部培育方式。针对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各项工作,不断丰富“三化一型”干部培育形式,通过鼓励年轻干部到改革攻坚一线、选派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组织干部参加知名高校和高端机构培训等方式培养一批懂企业、有情怀、善创新、敢作为、遵法规、守纪律的行家里手,为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三是落实制度激发活力。按照《中共青岛市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对广大干部既从严要求又松绑减压,坚持“三个区分开来”,鼓励干部大胆改、大胆试、大胆闯,宽容干部在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在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帮助、成长上爱护干部,引导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五、坚持党的领导,推动机关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党内法规,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两个维护”体现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体现在日常言行上。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多种形式学习宣讲活动,真正让全会精神成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主题和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抓全局”理念。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

  二是以组织建设为基础,筑牢战斗堡垒。实施“三融合一提升”工程,促进人员融合、业务融合、文化融合,提升工作效能。深入开展“述理论、述政策、述典型”,落实《青岛市党支部“述理论、述政策、述典型规范》,推动“三述”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坚持问题导向,在工作中找问题,在党建上找原因,积极打造机关品牌和“政务先锋”党建品牌,培育守正出新的党建文化,强化“走在前、作表率”的目标导向。完成机关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完善组织体系,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完善抓党建工作机制,制定“一表三清单”,在助力打好高效青岛建设攻势中不断提升基层组织力,及时组织支部增补改选,选优配强党务干部,推进机关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三是以作风建设为保障,持续正风肃纪。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三级全会精神, 坚持“严”的主基调,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开展“为企业护航——纪委监委在行动”,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日常监督,增强纪律约束力和制度执行力。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责任。纵深推进“清廉之岛”廉政文化建设,全方位打造廉政文化建设新格局,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