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审批局2019年工作要点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9-05-28 来源 : 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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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市行政审批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落实省委“工作落实年”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发起高效青岛建设攻势,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一次办好”改革,全面推进政务服务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各项改革创新,努力打造审批事项最少、政务服务最好、审批服务速度最快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一、毫不动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各项工作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推进机关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持之以恒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党内党外监督,努力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

二、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确保机构改革任务目标顺利完成

全面落实《关于青岛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建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改革方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规范推进事项和人员划转,根据“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制定《青岛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厘清市行政审批局与各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定位,理顺责任边界,创新行政审批方式,进一步提高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逐步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确保机构改革各项目标任务全部按期完成。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推进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

进一步解放思想,围绕市委十五大攻势,探索超常规提速增效新举措,对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乡村振兴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国际海洋名城建设以及双招双引涉及的各类项目,全部实行容缺预审查、全链条办理、施工图联审、联合勘验、联合测绘、全程代办帮办等举措,达到全国最优水平。同时针对形势变化,不断推出有利于青岛高质量发展的改革举措,为全面建设好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贡献力量。

四、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努力确保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走在全国全省的前列

一是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全流程、全覆盖”的改革要求,积极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统一审批流程,制定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将审批流程划分为项目确立、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审批阶段。统一信息数据平台,建立贯通市、区两级,覆盖各有关部门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达到与国家、省及相关系统有效对接、实时共享的要求。统一审批管理体系,形成“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的“四统一”审批管理体系。

二是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根据国务院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要求,配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制定《关于推进青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实施方案》,将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各项测绘服务整合为一个综合性测绘项目,统一测绘标准,优化测绘流程,实现“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

三是探索实施投资建设项目告知承诺改革。按照国务院进一步简化企业投资审批流程要求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战略部署,结合诚信体系建设,研究起草《青岛市投资项目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由审批部门一次性告知具体要求,建设单位按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审批部门可先行作出审批决定,大幅压缩投资项目落地时间。

四是强化行政审批工作内控管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梳理权限内审批事项的法律依据、审批流程、文书要件、审查标准等,进一步优化完善审批服务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建立完善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失职追究等监督工作制度,通过系统调阅、案卷抽查等多种方式,加大对行政审批内控管理,强化对审批人员的管理和考核,不断提升行政许可的速度和质量。

五、扩展“互联网+”应用范围,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信息化便民化水平

一是提高政务服务智能化水平。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全程网办”,组织开展“智能审批”“无人审批”,到2019年底,进驻市、区(市)两级审批大厅的300项事项实现“不见面审批”,全市80个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秒批”。创新推行“在线咨询代办帮办”,建设实时在线交流平台,实现办事群众和审批人员一对一交流、群组交流、实时答复,为群众提供“店小二”式咨询服务。扩大网上“辅导式”预审查范围,提升群众网上办事体验。

二是推进政务服务自助办理。完善顶层设计,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自助办理平台。选取一部分群众办理量较大的“不见面审批”事项,接入省、市综合政务APP和微信、支付宝等平台,推动移动端自助办理。指导各区市在基层便民服务点、银行网点等人群聚集场所铺设自助终端,推广自助办理。探索推进综合性自助服务终端建设,整合规范各类行业性自助服务应用。推广“政银合作”新模式,依托银行成熟的服务网络和体系,实现2019年底,自助终端在市、区(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全覆盖,打造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的群众身边的“网上政府”。

三是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用。结合“不见面审批”、“秒批”工作,依托市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平台,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在行政审批业务中的共享应用,形成一批共享典型案例。探索推行“一证通办”,努力实现凡能通过共享进行核验的证照材料,原则上不再让企业群众提供,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材料,疏解办事堵点,显著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

四是探索推进审批服务全程电子化。全面推行申请材料和结果证照(批文)电子化管理,实现纸质材料“一次入库,多次复用”。选取部分常用事项,探索实行电子表单自助申报,取消纸质表格,实现审批材料“无纸化”流转。依托省、市政务服务平台,逐步推进电子印章应用,选取部分业务开展电子证照(批文)发放试点。探索推进办事群众现场刷脸认证,不带身份证也能办理业务。

五是研究开展政务服务大数据分析和可视化服务。研究建设政务服务大数据分析和可视化运行平台,对政务服务运行数据进行实时采集和加工分析。针对重点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商事主体登记等,分行业、分领域开展大数据分析,为改革管理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六、推行各项改革服务措施落实落地,当好企业发展的“店小二”

一是为全市重点攻势提供全方位审批服务保障。2019年6月底前,制定服务保障“双招双引”等重点项目“快审批快落地”实施方案,优化和规范土石方提前整理流程,对工程建设类项目,抓好开工落地服务;对招商增资类项目,抓好准入和入驻服务。为项目提供“保姆式”代办帮办服务,定期深入项目现场一线,着重解决项目单位审批过程中遇到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壮大帮办代办员队伍,延伸帮办代办服务范围,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

二是深入推行“一链办理”。在“一窗受理”的基础上,建设全市统一的“一链办理”系统,以信息和证照共享为基础,对分散在不同部门的关联事项进行优化整合,避免办事群众多个窗口、多个部门办理业务,重复填写和提交材料,实行“一链办理”事项“一套材料、一张表单、一个流程”。

三是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站办理。做好新市民大厅选址建设工作,2019年10月,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及部分区(市)政务服务大厅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试点无差别“一窗”受理;对全市政务服务统一标识、统一管理,实现政务服务一体化。

四是推动建设项目提速增效各项措施落实落地。督查各部门(单位)、各区(市)积极落实容缺预审查、土石方提前整理等改革措施,促进建设项目快审批、快落地、快开工。全面推行联合审图、联合验收、网上中介超市等措施,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效率。

五是进一步规范与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服务行为。扩大行政审批中介超市服务范围,为社会类投资项目搭建中介服务平台,加强中介机构监管,建立中介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和黑名单制度,将严重失信、违规经营、服务质量低下的中介服务机构列入“黑名单”,切实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

七、改革监管方式,不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一是建立完善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决策议事机制。组织召开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文件和会议精神,加强各成员之间联系与沟通,研究确定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重大事项,明确改革路径,协调、指导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二是不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水平。5月底实现建设工程项目交易子系统在各区市平台运行;6月底前实现“异地远程投标”;年底前探索开展“异地远程评标”。扩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数据应用,6月底前实现比对投标文件雷同度及电脑硬件特征码分析;9月底前实现对交易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研究制定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三是构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诚信体系。不断构建涵盖全市公共资源各方主体的“诚信体系”,出台《投标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管理暂行办法》,对投标人的交易行为进行信用量化管理。进一步探索建立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信用量化管理手段。积极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联合惩戒模式,在目前已限制5类严重失信主体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基础上,全面限制在质量、金融、环保等23个领域和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2个方面的严重失信主体进入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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