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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信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6-01-08 来源 : 青岛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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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具体要求,由青岛市信访局编制,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2-8591334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青岛市信访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助力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2025年,市信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27条,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869条,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70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系统,制定答复规范,加强主动沟通,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2件,均按期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明确主动公开内容、主体和时限,提升基础信息公开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依托局门户网站和“青岛信访”公众号,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局门户网站独立用户访问量79561个、网站总访问量114882次;“青岛信访”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849条,订阅数量59774。

(五)监督保障方面。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调整优化局政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定期开展日常培训,及时修订考核办法,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表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表2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

0

0

0

0

0

4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表3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现有主动公开信息多以工作动态为主,回应群众关切不足,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的融合深度有待加强。针对以上问题,制定以下改进措施:一是深化需求导向实施“精准公开”计划,分析群众关心的高频问题,加强针对信访条例法规、办事指南、典型案例的“白话版”、“图示版”解读。二是推动政务公开与业务深度融合,将信息公开纳入业务培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根据工作需要,积极组建政策解读的专家队伍,及时处理公众咨询和反馈,提升信息公开的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5年,青岛市信访局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二)严格落实《2025年青岛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信访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更好发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服务、防风险作用,提升信访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体情况。市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部署安排,坚持“依法办理、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全力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共主办代表建议1件,协办2件,均已办结回复,受到代表充分肯定,并将办理情况在网站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一是立体化政策宣传解读。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三周年集中宣传日活动,邀请公安、监察、司法、人社、住建等重点部门以及街道、社区党员共同参与,现场发放《信访工作条例》6000余册,宣传手册10000余份。二是制度化领导接访计划公开机制。在网站和公众号每月公开区市领导公开接访计划,变“被动应对”为“主动服务”,有效引导群众就地反映问题,提升矛盾源头化解效能。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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