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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信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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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具体要求,由青岛市信访局编制,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2-8591334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青岛市信访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助力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2024年,市信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91条,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55条,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3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系统,制定答复规范,加强主动沟通,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均按期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修订《青岛市信访局互联网平台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明确主动公开内容、主体和时限。严格网站和新媒体内容发布审核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依托局门户网站和“青岛信访”公众号,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局门户网站独立用户访问量72328个、网站总访问量104438次;“青岛信访”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587条(其中2023年全年331条),订阅数量51085万。

(五)监督保障方面。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调整优化局政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访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的若干措施》等文件,明确重点,完善监督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表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表2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6

0

0

0

0

0

6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5

0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表3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如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较为单一,缺乏创新,主动公开意识有待提升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制定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优化调整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专题专栏,结合新媒体和新技术,如智能问答机器人,提升信息公开的便利性和多样性。二是加强政务公开人员培训力度,将信息公开纳入新录用公务员培训课程,开展专题讲座和经验交流。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根据工作需要,积极组建政策解读的专家队伍,及时处理公众咨询和反馈,提升信息公开的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4年,青岛市信访局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二)严格落实《2024年青岛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要求,印发《青岛市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访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加强信访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更好发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服务、防风险作用,提升信访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体情况。市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部署安排,坚持“依法办理、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全力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共主办代表建议2件,其中公安司法1件、党群其他1件,均已办结回复,受到代表充分肯定,并将办理情况在网站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一是以政务公开促《条例》宣传。广泛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日等活动,组织各级信访部门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1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现场解决群众诉求360余起。二是以政务公开提升治理水平。邀请部分企业代表、区(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及市民代表参与“政府开放日”活动,通过实地参观、面对面谈心谈话等方式,听取群众意见,改进服务流程。开展说理会、评理会、听证会,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集中说“理”、公开办“理”、问效评“理”,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化矛盾,保障群众参与权和知情权,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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