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级开展信访说理会评理会听证会工作的规定》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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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信访
  • 成文日期 2022-07-08
  • 发布日期 2022-07-09
  • 发文字号 青信访〔2022〕15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信访局
  • 一、《规定》中如何明确分级召开“三会”?

        说理会针对于村(居)一级,通过建立村(居)说理员队伍,由村(居)两委成员或镇(街)驻村干部主持召开。

        评理会针对于镇(街)一级,组织建立评理员队伍,由镇(街)制定具体方案,镇(街)相关领导同志负责主持召开。

        听证会针对于区(市)一级,具体程序由区(市)政府信访事项复查机构承办召开。

    二、村(居)民参与信访事项说理会,村(居)说理员队伍可以包含哪些人员?

    说理员要具备对村(居)民情况知根知底、威望高、公信力强等优势,以便捷高效、上门服务的形式,对村(居)民利益诉求开展说理。因此,建立村(居)说理员队伍,要广泛吸纳村(居)“五老人员”、村(居)乡贤、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

    三、通过开展说理会,对化解村民的信访事项发挥怎样的作用?

    对于信访事项,通过说理,有利于进一步明确责任人,了解事实情况,对于能当场答复的信访事项,应当场答复办理;比较疑难复杂的,应做好调解、协商和解和解释工作,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四、哪类信访事项,各区(市)镇(街)应组织召开信访事项评理会?

    对经调查核实,可能作出对信访人请求不予支持的初次信访事项应组织召开评理会进行评理。

    五、各区(市)镇(街)评理员在评理会中主要承担怎样的职责?

    评理员主要履行对信访事项的事实、证据和依据等向信访当事人进行询问并进行评理的职责。经双方当事人同意,评理员对争议进行调解,引导双方自愿和解,化解矛盾;对于生活困难符合救助条件的,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促进案结事了,息诉罢访。评理员通过合议,形成评理结论,推动信访事项化解。

    六、各区(市)听证员队伍可以由哪些人员组成?

    听证员队伍的组成建立,可以广泛吸收市、区(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社会工作者、法律工作者以及重点职能部门业务能手等。

        七、各区(市)组织开展信访事项听证会,对于信访事项的化解发挥怎样的作用?

    区(市)政府信访事项复查机构对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听证的信访事项,组织开展听证会。信访当事人分别就信访事项提出的事实、证据、适用依据和处理意见进行公开陈述、申辩和辩论、质证。听证会的召开,有利于区(市)政府信访事项办理机构进一步查明事实、分清责任、明确依据,推动事要解决、案结事了。


    (2023年9月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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