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三周年之际,为进一步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信访工作条例》,近日,青岛市信访局联合李沧区信访局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三周年集中宣传日活动。活动邀请公安、检察、司法、人社、住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重点部门以及街道、社区党员共同参与。活动当天,青岛市在蓝睛、观海等新媒体客户端、微博、头条号、学习强国等同步进行宣传。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宣传拱门、易拉宝以及为群众答疑解惑、发放宣传册、明白纸等方式,为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条例》出台的背景、遵循的原则、信访事项办理流程等,全方位多角度答疑解惑,加深广大群众对信访工作的了解,推进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走深走实,进一步增强群众依法信访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各区市统筹区内宣传资源,充分利用电子屏、信访接待大厅、文化中心、农贸集市等宣传阵地营造氛围,同步开展集中宣传,进一步扩大宣传效果。各镇街、各社区也充分利用信访工作网格,加强宣传,让干部群众更好了解掌握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了解信访的基本程序,引导信访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自觉维护社会秩序。
此次集中宣传活动共吸引群众35000余人次,现场发放《信访工作条例》6000余册,宣传手册10000余份,信访问题答疑800余人次。全市上下凝聚合力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信访,拉近了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取得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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