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7-03-03 来源 : 青岛市卫生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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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市卫生计生委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青岛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政办字[2016]17号)等有关要求,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规范有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市卫生计生委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概述

      卫生计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经成为卫生计生系统加强自身建设,提供优质服务的重要抓手。加强卫生计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利于提高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办事效率,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有利于增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有利于促进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服务机构依法执业,诚信服务,进一步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基于上述认识,市卫生计生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对卫生计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将涉及卫生计生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责任处室和委属单位,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突出卫生计生特色,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卫生计生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电视、报纸和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以来,市卫生计生委在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3400余条,门户网站点击量720余万人次;在青岛政务网发布各类信息1200余条,在官方微博发布信息5700余条,在官方微信发布信息1100余条。

  二、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情况

   (一)认真做好公文法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等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制定《机关公文处理规定》,凡按要求需要公开而未注明公开类型的,一律不予行文,实行退回。按照市政府要求,及时做好308项卫生计生权力清单和10项责任清单的公开,发布各类卫生计生政策解读35条,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推进了各项工作阳光、规范。在青岛政务网公开69项网上办事服务事项,进一步方便了群众办事。

  (二)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扩大卫生计生政府数据开放内容,更新2015年发布的第一批、发布2016年第二批卫生计生政府数据开放信息共49项。按要求办结各部门通过政府数据交换共享系统申请的信息共享要求,推进了政府数据交换共享。

  (三)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公开。积极推进行政处罚规范透明运行,2016年市卫生计生委共立案查办各类行政处罚案件187起,所有案件信息均在网上行政处罚服务大厅予以公开。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从案源登记至结案的各个环节和裁量标准均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案件网上规范透明运行工作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执行,全面实现了行政处罚流程全上网、处罚信息全公开、处罚全过程监督的工作目标。

  (四)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信息公开。做好医疗2016年7月1日起,市区范围内的各级各类二级以上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启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施综合改革的公立医院达到57所,实现了县级公立医院与城市公立医院全覆盖。市卫生计生委通过青岛政务网、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连续15期发布“聚焦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政策解读等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通过医改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促进了改革顺利实施。

  三、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情况

  推进重要卫生计生社会政策公开透明。在青岛政务网、市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通过开设专栏、设置微博微信专题等方式,重点公开全面两孩政策、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政策信息,增强了重要卫生计生政策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读性。

  四、围绕改善民生推进公开情况

  (一)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严格按照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重点推进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在市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设置全市医疗机构信息公开专页,市卫生计生委属医院全部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页,并要求各单位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在全市各级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监督执法等单位在醒目位置向服务对象主动公开机构设置、办事程序、服务内容、服务承诺、收费项目、监督渠道等情况信息,向患者发放入院须知,方便患者及家属获取各类服务信息;通过政府数据开放系统,更新、发布40余条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实现了“政府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将全市60家医院、4046名专家医生信息在青岛新闻网“青岛市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公开,群众可通过网上直接完成看病挂号预约,截至2016年12月31日,累计已产生110余万人次患者的有效预约,有效缓解了群众“挂号难”、“看病难”问题。

  (二)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宣传解读工作。在市卫生计生委、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门户网站公开食品安全标准备案流程图、相关表格、材料等信息,企业可自行查询、下载相关信息进行食品安全标准备案。2016年共办结企业食品安全标准备案1250余件,相关信息全部可通过登陆山东省卫生计生委网站进行查询。(根据新《食品安全法》要求,省级卫生计生部门方有权限进行食品安全标准备案审批及信息发布工作)

  五、围绕政府建设推进公开情况

  (一)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推行医疗卫生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在市卫生计生委网站开设民意调查征集专栏并链接青岛政务网;定期对卫生计生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征求群众意见,并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发布相关信息。

  (二)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在市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开设“市办实事”专栏,重点公开2016年度市卫生计生委承办的免费为适龄儿童增加疫苗种类并接种12万剂次和为60岁低保老人安装义齿项目等信息;公开发布市卫生计生委2016年工作报告,各项工作主动接受市民监督。

  (三)深入推进预决算及等重点信息公开。及时公开2015年预决算、2016年预算表和“三公”经费细目、费用。定期在市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发布《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医药费用主要指标情况表》,将辖区内医疗机构服务质量、患者门诊均次费用、住院平均天数、出院病人均次费用、药占比等信息公开,推动医疗机构进一步规范制度建设,改进医疗服务,切实保障好群众对医疗服务的知情权、监督权。

  六、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情况

  (一)做好“三线一网”和解读回应工作。2016年组织“民生在线”2次、“行风在线”7次,“网络在线问政”活动23次,认真解答回复群众提问、咨询和投诉共1280余件,事项答复率、办理率均实现100%。高度关注和正确回应社会群众关注的重要事项,发布重要政策解读35篇,举办新闻发布会2场,通过门户网站设置“全面两孩政策”专栏,通过网站、微博、微信连续15期发布“聚焦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解读等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二)严格按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遵循严格依法、准确及时、惠民便民原则,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16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0件,均在规定时限内依法依规答复申请人。所有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七、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2016年,市卫生计生委参加国家卫生计生委、省卫生计生委和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培训4次,牵头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培训6次,全系统参训人员200余人次,进一步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整合本单位门户网站和青岛政务网重复栏目及内容,规范栏目设置,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八、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及打算

  (一)市卫生计生委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相关工作经验较少,业务能力相对不强,建议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及时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工作。

  (二)建立健全各项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沟通协调。如涉及多部门的重要信息,在公开前进行相互沟通、确认,确保各部门公开的信息准确一致,防止误导社会和公众。

  (三)进一步发挥微博、微信和移动APP等新媒体的作用,更好服务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和社会关切。

  2017年,市卫生计生委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全市卫生计生中心工作任务及公众期盼, 继续深入推进卫生计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进一步增强工作的有效性,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对卫生计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附件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青岛市卫生计生委       填报日期:2017年1月23日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068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专指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的)

2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专指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的)

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43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5971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77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35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4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3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2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94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4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21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14

4.信函申请数

7

(二)申请办结数

21

1.按时办结数

21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21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6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4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1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8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1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2

四、行政复议数量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1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1

(一)市政府部门网站数(市直部门填写)

0

(二)区(市)政府门户网站数(区、市政府填写)

0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网站或专栏(区、市政府填写)

0

九、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十、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2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人员数)

2

2.兼职人员数

0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和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2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4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4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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