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6-03-14 来源 : 青岛市卫生计生委
字体大小: 打印

  2015年,市卫生计生委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政办字[2015]47号)等有关要求,规范有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加强卫生计生信息公开工作,有利于提高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办事效率,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有利于增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有利于促进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服务机构依法执业,诚信服务,进一步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基于上述认识,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卫生计生中心工作任务及公众期盼,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夯实基础,规范运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经成为卫生计生系统加强自身建设,提供优质服务的重要抓手,有力促进了我委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及时充实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任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组员,及时配齐配强各级工作人员队伍。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路,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指导并督促区(市)卫生计生局和委属单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修订完善市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质量评价考核办法》。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部门目标绩效考核,直接与处室单位年终奖惩挂钩。经过努力,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呈现出领导重视、单位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机制

  一是建立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和人员业务素质。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更新完善机制。拓展公开范围, 突出卫生计生特色,将涉及卫生计生政府信息公开6大方面9项主要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责任处室和单位,委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政务文件和网站信息公开工作。三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对各处室单位形成、获取的政府信息,在信息发布前明确公开属性,由委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发,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与上级政策、部署、规定相一致。四是加强监督保障等制度建设。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防止发生失密泄密行为。五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保障工作开展必要的经费。全委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2名,全年用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件和保障建设的资金达到15万元。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是加强卫生计生公共服务信息的公开工作。配合物价部门及时回应群众对医疗服务收费信息的关切,通过卫生计生委官网及时发布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及价格,各大医疗卫生机构均在醒目位置设置药品及服务收费公示牌,主动向住院患者发放入院须知,方便患者及家属获取各项服务信息。二是进一步整合12356卫生计生热线电话、政府信箱等信息诉求反映渠道,每月平均接听12356电话1100余个,接收办理各类信箱转办件200余件,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现场答复率、按时办结率、反馈满意率均达到100%。

  三是细化明确了我委机关27个处室、35项涉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对全委现有9个专门网站和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33个门户网站政务运行信息、便民服务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先后整改各类问题37项,信息公开环境进一步优化。四是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行政权力运行、公共服务信息公开等重点工作,对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领域信息情况进行公开。分季度在本委门户网站发布《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费用情况通报》,将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患者门诊均次费用、住院平均天数、出院患者均次费用、药占比等信息公开,切实保障群众对医疗服务的知情权、监督权和选择权。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和公开情况

  一是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三公”经费使用和卫生计生重点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了2014年部门决算、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等细目、费用。按照《市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关于“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的要求,调度19家委属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专页,及时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等信息,在市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设置“青岛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信息公开”栏目,群众可直接通过上述栏目查询所有委属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相关信息。

  二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中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涉及卫生计生所有30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信息、全部行政处罚案件,在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网站、青岛市网上行政处罚大厅公开。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5年我委按照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继续认真、扎实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公文法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定《机关公文处理规定》,凡按要求需要公开而未注明公开类型的,一律不予行文,全年主动公开公文110件。二是按照市政府要求,及时做好卫生计生权力及责任清单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公布15项责任清单、17项权力清单、52条政策解读和89项网上办事服务事项。

  三是突出卫生计生特色,拓展和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通过卫生计生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电视、广播、报纸和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以来,在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610条,门户网站点击量560余万人次;在青岛政务网发布各类信息1176条,在官方微博发布信息6520条,在官方微信发布信息1294条。四是全年组织“民生在线”活动2次、“行风在线”6次,“网络在线问政”活动16次,认真解答回复群众提问、咨询和投诉共800余件,事项答复率、办理率均实现100%。五是高度关注和正确回应社会群众关注的重要事项,举办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三优工程”、“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等为主要内容的新闻发布会15场。今年6月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对“平度发现中东呼吸综合征患者”谣言第一时间进行辟谣,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包括统计指标表中依申请公开各项目情况)

  遵循严格依法、准确及时、惠民便民的原则,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流程。注重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交流,做好解释和答复工作,在依法、规范地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同时,提高为申请人反馈、提供信息的效率。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2件,全部履行了审批手续,并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所有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统计数字应与当地法院和法制部门统计数字保持一致)

  2015年我委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增强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严格实行承办人、处室单位负责人、委分管领导政府信息公开“三级审批制度”,并定期组织开展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二是修订印发《青岛市卫生计生委机关公文处理规定》,凡涉及国家秘密的电子文本一律不得通过内部、外部网络存储和传送。三是建立网站信息发布等级制度,对于在互联网上发布卫生计生方面的政策法规、健康知识等信息交分管领导和委保密办审查把关,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确保涉密事项信息不上网。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一是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9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精神,积极推动卫生计生服务和资源信息公开,全市各级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监督执法等单位在醒目位置向服务对象主动公开机构设置、办事程序、服务内容、服务承诺、收费项目、监督渠道等情况信息,向患者发放入院须知,方便患者及家属获取各类服务信息。

  二是全市59家二级以上医院、3698名专家医生信息在青岛新闻网“青岛市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公开,群众可通过网上直接完成看病挂号预约,累计产生104.8万人次患者的有效预约,有效缓解了群众“挂号难”、“看病难”问题。三是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日常维护和信息报送工作的意见》,对10区市卫生计生局、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通过门户网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门户网站日均浏览量达1.75万余人次。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各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均是兼职人员,涉及政策法规、规划财务、卫生监督等多机关、多单位,人员成分变化快,没有相应的工作经历,业务能力不够强;部分依申请公开信息涉及不同处室、单位,但相互间协调、沟通不够及时等等。根据这些情况,我委一方面通过培训会、工作讲评会等,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技能,另一方面实行依申请公开事项“首接负责制”、“限期办理制”和“责任追究制”,通过努力,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办理质量得到大幅度提高。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月25日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填报日期:2016年1月25日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2424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专指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的)

3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专指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的)

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461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652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94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24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3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6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5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48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2

1.当面申请数

1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11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12

1.按时办结数

12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12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

2.同意公开答复数

4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4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2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1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1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1

(一)市政府部门网站数(市直部门填写)

1

(二)区(市)政府门户网站数(区、市政府填写)

/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网站或专栏(区、市政府填写)

/

九、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十、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人员数)

2

2.兼职人员数

0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和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2.1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5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4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41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