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青岛市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及打算、其他事项和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岛政务网” (www.qingda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市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闽江路7号;邮编:266071;电话:85912801传真:85912515)。
一、概述
卫生计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经成为卫生计生系统加强自身建设,提供优质服务的重要抓手。加强卫生计生信息公开工作,有利于提高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办事效率,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有利于增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有利于促进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服务机构依法执业,诚信服务,进一步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基于这种认识,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青岛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工作基础,规范有序公开政府信息和卫生计生服务机构信息。一是加大对卫生计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2014年5月,结合市卫生计生委整合时机,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将涉及卫生计生政府信息公开6大方面9项主要工作任务分解各责任处室和委属单位,委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政务文件和网站信息公开上传工作。二是突出卫生计生特色,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开通卫生计生官方网站、微博、微信,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发放宣传材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止2014年12月底,“青岛卫生计生官方微博”发布微博数8300条,与粉丝互动数2000多条,影响力不断提升。11月11日,正式开通“青岛卫生计生官方微信”,每天推送医院风采、区市动态、典型人物、健康知识等信息,微博上线运行以来,每条信息阅读量平均达300余人次。2014年三季度,“青岛卫生计生官微”被青岛新闻网评为“青岛市政府机构类政务微博排行榜”第四名。
三是全年组织“民生在线”2次、“行风在线”2次,受理网民和群众在线提问635件次。召开新闻发布会17次,办理“网络在线问政”活动15次,认真解答网民在线提问、咨询和投诉,事项答复率、办理率均实现100%。四是全年办理人大建议43件、政协提案51件,全部保质、保量、按时答复,一些关乎社会民生和基层、群众期盼的意见建议已在工作中得到采纳与落实。
2014年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新闻发布会明细
序号 |
发布内容 |
发布形式 |
发布时间 |
发布媒体 |
1 |
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启动 |
新闻发布会 |
2014年9月25日 |
青岛及驻青各媒体单位 |
2 |
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搬迁新闻发布 |
新闻发布会 |
2014年7月21日 |
青岛及驻青各媒体单位 |
3 |
手足口病等肠道病毒防范预警 |
新闻通稿 |
2014年6月18日 |
青岛及驻青各媒体单位 |
4 |
2014年青岛市“布鲁氏菌病”疫情通报 |
新闻通稿 |
2014年7月17日 |
青岛及驻青各媒体单位 |
5 |
2014青岛世园会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新闻发布 |
新闻发布会 |
2014年4月18日 |
青岛及驻青各媒体单位 |
6 |
“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红包治理、优化就医环境”专项行动 |
新闻通稿 |
2014年6月10日 |
青岛及驻青各媒体单位 |
7 |
“单独两孩”政策启动 |
新闻通稿 |
2014年5月30日 |
青岛及驻青各媒体单位 |
8 |
“增一禁”便民正风行动通报 |
新闻通稿 |
2014年5月19日 |
青岛及驻青各媒体单位 |
9 |
“埃博拉疫情”网络谣言澄清新闻发布 |
新闻通稿、官方微博发布 |
2014年10月 |
青岛及驻青各媒体单位 |
10 |
青岛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 |
新闻发布会 |
2014年9月1日 |
青岛及驻青各媒体单位 |
11 |
青岛市2014-2020年健康产业发展规划 |
新闻发布会 |
2014年8月22日 |
青岛及驻青各媒体单位 |
12 |
2013全市居民死亡原因分析报告 |
新闻通稿 |
2014年11月13日 |
青岛及驻青各媒体单位 |
13 |
医疗服务十大便民举措 |
新闻通稿 |
2014年10月17日 |
青岛及驻青各媒体单位 |
14 |
市办实事-新增急救站点完成并启动 |
新闻发布会 |
2014年11月12日 |
青岛及驻青各媒体单位 |
15 |
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活动通报 |
新闻发布会 |
2014年11月26日 |
青岛及驻青各媒体单位 |
16 |
全市卫生系统技能竞赛表彰 |
新闻通稿 |
2014年12月26日 |
青岛及驻青各媒体单位 |
17 |
齐鲁医院开业一周年纪念及义诊活动 |
新闻发布会 新闻通稿 |
2014年12月22日 |
青岛及驻青各媒体单位 |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委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继续认真、扎实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
(一)认真做好政策、规定和卫生计生敏感、热点信息公开。为了切实将政府的有关政策和相关文件及时、全面的公开,在不断完善机关行文有关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制定《机关公务处理规定》,明确了公开的类型,凡按要求需要公开而未注明公开类型的,一律不予行文,实行退回。2014向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上报主动公开新获取、新制作公文97件,重要政府公开信息78条,公开《卫生计生综合信息》54期550余条。高度关注青岛新闻网青岛论坛、半岛网青岛论坛以及天涯社区、百度论坛等各类网站的帖文,正确回应社会和群众关注的重要事项。10月27日,在微信朋友圈、新浪微博等媒体上出现“青岛出现第一例埃博拉病例”的谣言,我委通过“青岛卫生计生官微”第一时间进行辟谣,起到了良好效果。
(二)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三公”经费使用和卫生计生重点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政办﹝2014﹞65号)的要求,主动、及时及时公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2013年预决算、2014年预算表,详细公开了因公出国、接待和公务用车等“三公”经费细目、费用。按照《市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关于“深入推进医疗机构、血站等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委加大对医疗机构、市中心血站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力度,主动将献血工作流程、献血者还血政策及医疗用血收费标准等通过青岛政务网发布。全市各大医疗卫生机构均在醒目位置设置药品及服务收费公示牌,向住院患者发放入院须知,方便患者及家属获取各项服务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建立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发布制度,积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收费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群众对医疗服务收费信息的关切,在委门户网站设置“卫生计生政府信息公开”专页,对上与省卫生计生委网站链接,对下与委属各事业单位、全市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链接,重点公布诊疗和服务收费信息,方便群众查询、监督。
通过卫生计生委官网及时发布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及价格,每季度在委门户网站发布《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费用情况通报》,将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患者门诊均次费用、住院平均天数、出院病人均次费用、药占比等信息公开,推动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改进医疗服务,切实尊重群众对医疗服务的知情权、监督权和选择权。
(四)认真贯彻实施《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积极推动卫生计生服务和资源信息公开。一是在我委新的门户网站建设过程中,编制办事公开目录,重点向群众主动公开卫生计生服务单位设置、职能、工作规则、办事程序、服务内容、服务承诺、收费项目、监督渠道等情况的信息,全面推行办事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将全市55家二级以上医院、2835名专家医生信息在青岛新闻网“青岛市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公开,群众可通过拨打4006187187、82870000电话或登录“青岛掌上健康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客户端等多种途径,完成网络看病挂号预约。截止2014年底,累计已产生389394条有效预约,预约就诊率达90.4%以上,大大节省了患者门诊等候时间,缓解了大型医院“挂号难”、“看病难”问题。
(五)积极推进权力公开和行政处罚透明运行。重点公开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执法活动中履行职责情况,积极探索执法投诉和执法结果的信息公开。在行政执法和涉企检查工作中严格遵循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透明化、信息化的要求,不断规范行政处罚网上规范透明运行和涉企检查工作,行政执法和行政服务效率得以进一步提高。
2014年我委共立案查办各类行政处罚案件236起,其中一般程序案件149件、简易程序案件87件,所有案件信息均在网上行政处罚服务大厅予以公开。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从案源登记至结案的各个环节和裁量标准均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案件网上规范透明运行工作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执行。全面实现了行政处罚流程全上网、处罚信息全公开、处罚全过程监督的工作目标。
(六)强化服务,加大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力度。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根据市编办、市审改办、市审批办要求,汇总卫生计生27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所有审批事项,包括设定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收费标准、审批期限、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均实现在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网站和青岛市卫生计生委网站公开。
二是突出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会同市电政办、浪潮集团开发建设了审批事项结果数据库,公众点击青岛市卫生计生委网站综合查询的链接,输入单位名称、地址、证件的编号、有效期等关键词,既可以方便直观的查询到全年约9000余个审批件的目的信息,基本满足公众查询的需求。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遵循严格依法、准确及时、惠民便民的原则,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注重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交流,做好解释和答复工作,在依法、规范地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同时,提高为申请人反馈、提供信息的效率。2014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件,全部履行了审批手续,并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所有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进一步整合12356卫生计生热线电话、市长信箱、政府信箱、主任信箱等信息诉求反映渠道,每月平均接听12356电话900余个,接收办理各类信箱转办件200余件,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现场答复率、按时办结率、反馈满意率均达到100%,产生了广泛社会影响。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目前,市卫生计生委共有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2名,兼职工作人员34名。全年用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资金共计13万余元。
七、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及打算
(一)我委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变化大,没有相应的工作经历,业务能力不强,自身又难于开展相关培训工作,建议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及时开展人员培训工作,培训覆盖面最好能扩展至政策法规、规划财务、卫生监督等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较多的机关单位。
(二)建立健全各项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如建立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协调机制,涉及不同行政机关的,应在信息公开前进行相互沟通、确认,确保各部门公开的信息准确一致,防止误导社会和公众。
(三)进一步探索尝试发挥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新型网络平台的作用,更好服务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和社会关切。
2015年,我委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全市卫生计生中心工作任务及公众期盼, 继续推进卫生计生医疗服务单位信息和公立医院院务公开工作,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卫生计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件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七、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
八、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 个 | |
九、查阅点接待人数 | 个 | |
十、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十一、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和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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