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4-01-27 来源 : 青岛市人口和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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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岛政务网”(www.qingda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闽江路7号;邮编:266071;电话:85912577;传真:85912569;电子邮箱:jswyyl@qingdao.gov.cn)。

  一、概述

  2013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结合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不断完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申请受理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等工作机制,以公开促效率、树形象,接受社会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有力地推动了我委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运转。

  (一)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分工,对于需要主动公开的内容,由各处室负责人提出,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委办公室负责统一公开。委纪检监察室负责本委各处室、各单位及各区市人口计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并每月通报一次督查结果。

  (二)坚持了政府信息公开例会制度。按季度组织各相关处室、单位召开工作例会,对本季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自查与互查,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措施,确保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到位。

  (三)加强政府信息工作的培训。组织召开了全市人口计生局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同志的专题培训会。将各区市、各镇(街)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人口计生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了督查和暗访,确保了各区市、镇(街)能够及时公开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

  (四)不断加大本级监督力度。对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于个别落实不到位的处室、单位提出通报批评,责令其限期整改,以督促各责任处室、单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充分利用青岛政务网平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在网上设置了8个大项,将政府信息予以分类。2013年,我委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4条,其中公文法规39条、机构信息1条、规划计划5条、财政信息2条、人事信息13条、工作动态24条、业务信息57条,其他14条。同时,对原有180项服务事项进行了梳理公开,清理了95项重复事项、10项停办事项、45项废止事项和17项非本单位事项,保留了13项服务事项,其中,1项许可事项、7件非许可事项、5项便民服务事项。对保留的服务事项逐一梳理完善了法律依据、办理条件、办理主体、办理程序、需要要件和咨询电话等项目详细内容,通过青岛政务网便民办事系统统一发布,使群众对人口计生办事项目有了更直观的认识,方便了群众办事。

  1.在青岛政务网上设置专栏。介绍我委领导班子、主要职责、机构设置,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机构名称、办公地址、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和电子邮箱等情况,并将具体办事流程公开。

  2.不定期在青岛政务网站上公布人口计生工作动态。建立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政府信息报送制度和全市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网络,加强全市人口计生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动态在网站上予以公开。

  3.全面公开了需公开的公文。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今年共公开公文84条,极大了方便了广大市民对我委公文的查阅。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主要是通过政府网站、公共查阅点、报刊、新闻发布会等渠道发布我委的政府信息。开设“12356”阳光热线,推动阳光政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没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投诉情况

  全年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和投诉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由专人具体负责信息的发布工作。

  (二)2013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无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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