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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青岛市霍乱疫情应急预案(试行)》《青岛市鼠疫疫情应急预案(试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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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88568979835502592
  • 主题分类 卫生健康
  • 成文日期 2026-06-17
  • 发布日期 2026-06-17
  • 发文字号 青卫疾控字〔2026〕3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一、出台背景

    霍乱、鼠疫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为科学、规范、高效应对霍乱、鼠疫等重大传染病疫情,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公众健康和社会秩序的影响,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制定了《青岛市霍乱疫情应急预案(试行)》《青岛市鼠疫疫情应急预案(试行)》。

    二、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以及《山东省霍乱疫情应急预案(试行)》《山东省鼠疫疫情应急预案(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三、主要内容

    预案主要从信息报告、分级响应、疫情处置等方面明确了疫情处置前后的工作要求及流程,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二部分明确预案编制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霍乱、鼠疫疫情分级和工作原则,明确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的责任分工。第三、四部分明确了监测、疫情报告、预警时限和程序、报告内容、风险评估等工作要求。第五、六、七部分详述从报告怀疑疫情至确认疫情之间开展的应对工作、疫情发生后的应急响应措施以及疫情处置过程中的信息发布等工作。第八、九部分明确疫情处置应对工作,包括响应调整与终止、疫情全流程评估等工作。第十、十一部分分别对队伍、物资、技术等方面的保障作出具体规定,明确应急预案、应急演练、检查督导等有关要求。

    四、和上级文件异同点

    疫情分级更加贴合实际。我市两个预案均设置四个等级疫情分级,结合我市实际,对部分疫情等级分级情形进行调整,如:较大霍乱疫情(Ш级),将省预案中“设区的市的市区首次发生”的情形,调整为“1个区市五年内首次发生霍乱病例”;特别重大霍乱疫情(Ⅰ级),将省预案中“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霍乱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的情形,调整为“在重大霍乱疫情(Ⅱ级)基础上,有进一步扩散趋势,严重危及我市公共卫生安全”。

    处置内容更加具体。我市两个预案结合相应的技术规范,对疫情全流程处置重点环节进行细化、实化,明确责任主体,制作信息报告流程图、应急响应流程图,更具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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