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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青岛市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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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54214002741789781
  • 主题分类 卫生健康
  • 发布日期 2025-04-04
  • 一、制定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确立了“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为加快建立一支素质较高、结构优化、扎根基层的乡村医生队伍,解决我市乡村医生年龄偏大、学历偏低等问题。根据国家、省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青岛市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着力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医学生充实的乡村医生队伍中。

    二、主要内容

    《方案》在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就业管理、经费保障、履约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从2025年到2027年,每年在山东省内部分医学高等院校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教育。重点为一体化村(社区)卫生室培养临床医学、中医学或全科医学等三个专业卫生人才,主要分为3年制专科生和5年制本科生。

    一是招生计划方面。全市计划每年培养人数不超过60人。具体名额由各区市提出计划,市级进行统筹。

    二是招生录取方面。定向培养生录取后,在开学前与培养院校和定向就业所在地的区市卫生健康局签署定向医学生培养协议书,并承诺毕业后到定向农村规划内一体化村(社区)卫生室工作,服务期不少于6年。

    三是就业管理方面。定向培养生毕业后由区市卫生健康局分配到规划内一体化村(社区)卫生室工作,落实工资待遇并为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给予注册乡村医生执业资格。

    四是经费保障方面。定向培养生的学费、住宿费由学员在校期间先自行垫付。学员毕业到岗后按照在校期间全部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补助分6年兑现拨付。

    五是履约管理方面。对因个人原因,未在培养期满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者,区市卫生健康局、高校有权与其解除协议,不享受定向培养补助经费。在规划内一体化村(社区)卫生室工作未达到期限的,按照规定退还已获得的补助资金,并缴纳违约金。

    六是专业发展方面。订单定向医学生在培养期和服务期内可在职攻读与本人业务相关的本科或硕士学位,就读硕士研究生或本科学习期间,不享受政府补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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