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岛市“十四五”职业病
防治规划》的通知
各区市卫生健康局、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国资委、市场监督局、医保局、总工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健康山东2030”规划纲要》《山东省“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健康青岛2030”行动方案》《青岛市“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青岛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制定了《青岛市“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青岛市委宣传部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岛市教育局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青岛市民政局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青岛市应急管理局
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监督管理委员会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 青岛市总工会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