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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
关于李永春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2020年3月7日研究决定:
李永春同志任青岛市市立医院副院长(正处级,试用期一年);
姜法春同志任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中共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