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卫生健康宣传暨健康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字体大小: 打印
  • 索引号 00511774200020020190015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成文日期 2019-03-29
  • 发布日期 2019-03-29
  • 发文字号 青卫办字[2019]41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各区市、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局,青岛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委属各单位,有关驻青、厂企医疗机构,机关各工作组:

      现将《2019年全市卫生健康宣传暨健康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责任分工,结合本区市、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方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圆满完成。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3月 29日

      

      

      2019年全市卫生健康宣传

      暨健康教育工作要点

      

      2019年,全市卫生健康宣传暨健康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市卫生健康工作重点任务目标,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介和宣传平台,大力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深入开展社会宣传和文化建设,积极推进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科普宣传,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健康素养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为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攻山头、稳阵地”、推进健康青岛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和舆论支持。

      一、围绕全市卫生健康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宣传

      突出“精兵强将攻山头”。聚焦全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确定的“抓住关键搞突破、推进改革强基础、防范风险兜底线、转变职能促发展、完善体系提能力、优化机制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固根本”七大行动,充分利用全媒体平台,多角度、多形式、全方位地大力宣传卫生健康系统在“双招双引”攻坚行动、重点项目建设、信息化建设、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医共体建设、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市办实事民生项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诊疗服务水平提升、医德医风建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疾病预防控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收治管理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食品安全、行业安全、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维护妇幼健康、职业健康发展、老年人健康管理、爱国卫生、健康扶贫、健康促进、法治建设、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设、急救能力建设、深化“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等方面出台的一系列惠企利民政策,取得的重大成就和优秀成果,涌现出来的模范典型和先进经验,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工作的知晓率,提升人民群众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方面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责任单位:宣传组,委机关相关工作组,委属相关单位,有关驻青、厂企医疗机构

      二、强化典型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突出“典型引路稳阵地”。大力培育、选树卫生健康行业先进典型,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宣传他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卫生健康职业精神和全心全意为群众健康服务的高尚品格,在卫生健康行业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激励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立足本职,争先创优,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组织开展“以最美天使为榜样,做有温度的医者”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在全行业营造“人人学习最美天使,人人争当最美天使”的浓厚氛围,开展“一个微笑,一句问候,一杯温水,一把搀扶”医疗服务“暖心”行动,发掘、提炼和推出先进典型不少于50个,总结、归纳和推出一批改进医疗服务的暖心便民举措,倡导人文关怀,弘扬医者仁心,持续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提升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满意度。组织开展全市卫生健康十大新闻人物(团队)评选和“天使风采”微视频大赛,向全社会展示卫生健康工作者的良好形象,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宣传组,医政医管药政组,委机关相关工作组,各区市、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局,青岛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委属各单位,有关驻青、厂企医疗机构

      三、围绕重要纪念日节庆日,开展主题宣传

      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组织开展好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突出主题主线、思想内涵、家国情怀、群众参与,充分展示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光辉历程、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组织举办“健康青岛70年”青岛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图片展、“健康青岛·暖心天使”青岛市卫生健康系统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歌咏比赛、“我和我的祖国”青岛市卫生健康系统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征文比赛、“丹青颂祖国”青岛市卫生健康系统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书画比赛等活动,大力宣传中国特色卫生健康发展道路的优越性和人民群众获得的健康实惠,展现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公平性、平等性、可获得性。

      利用“3.21世界睡眠日”“4.7世界卫生日”、“5.12国际护士节”、“5.29计生协会纪念日”、“7.11世界人口日”、“8.19医师节”、“12.1艾滋病日”等纪念日、节庆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主题宣传活动,让人民群众了解卫生健康行业,了解卫生健康工作,了解卫生健康从业人员,提高人民群众的卫生健康意识,改善医患关系。通过组织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局长、院长访谈”、“医院开放日”、“市民体验日”、“媒体走基层”等活动,发挥公众传媒的作用,向社会公众解读卫生健康政策,宣传行业典型模范,推广行业先进经验,展示卫生健康工作成果,讲述卫生健康好故事,传播卫生健康好声音,不断提升卫生健康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扩大社会影响面和公众影响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责任单位:宣传组,委机关相关工作组,各区市、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局,青岛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委属各单位,有关驻青、厂企医疗机构

      四、立足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养水平,深化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

      实施健康促进工程,打造健康教育平台。围绕疾病预防、慢病防治等市民关注度高的领域,向广大市民宣传健康知识,传授健康技能,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加强健康促进区(市)建设,建成3个省级健康促进区(市),新建2个市级健康促进区(市)。充分发挥原有7个健康教育基地功能,新建2个市民健康教育基地,为市民提供专业性和针对性健康教育。加大健康宣传教育力度,全年刊发健康知识科普文章1万篇以上。建设“市民健康大学堂”,推出健康教育精品课程20讲。深化健康教育“六进”活动,开展健康家庭“1+1”创建活动,全年举办1000场以上健康教育讲座,为市民提供义诊咨询服务30万人次以上。完成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分析报告,为我市制定健康政策提供依据。

      加大健康科普力度,提升群众健康意识和行为能力。针对重污染天气、流感、季节性传染病、中暑、一氧化碳中毒、妇幼健康、中老年保健、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卫生应急、急救等方面,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微博等多种新闻媒介,利用政务公开栏、LED屏、黑板报、文化大院、长廊、书屋等宣传平台,通过制发宣传册、宣传画、折页、一封信、健康服务手册等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年无间断做好相关防治知识宣传,指导群众掌握准确实用的全生命周期疾病防治和健康养生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科普知识知晓率,提升人民群众的健康行为能力,为实施健康青岛战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责任单位:宣传组,委机关相关工作组,各区市、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局,青岛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委属各单位,有关驻青、厂企医疗机构

      五、完善宣传教育体制机制,提升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各单位要把卫生健康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列入重要工作内容,紧扣“全民健康、共建共享”主题,立足“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不断改进和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要加强卫生健康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部门设置,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安排专项工作经费,明确工作职责,畅通工作渠道,实现定岗、定责、定人,保证卫生健康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完善工作机制。完善卫生健康宣传工作制度,建立媒体、网络、新媒体等多角度信息发布渠道,打造“一站两微”权威发布平台,健全重大政策、重点工作解读机制,防范网络和信息安全风险,提升宣传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完善新闻发布制度,科学设置新闻发布选题,做到重大改革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发布与解读同策划、同部署、同推进,市卫生健康委全年安排新闻发布会4次以上,鼓励各区市卫生健康部门举办或联办新闻发布会。办好用好各级政务新媒体,不断提高网上宣传水平,以卫生健康宣传工作者为骨干,团结社会各方面力量,与公众媒体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弘扬网上正能量,牢牢把握互联网舆论引导主动权。

      强化教育培训。年内组织全市卫生健康宣传和健康教育培训各1次,通过培训交流,提升卫生健康系统宣传干部新闻采写、主题策划、典型发掘、经验总结、媒体沟通、舆情应对等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不断增强宣传干部的脚力、眼力、脑力、笔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真务实、能打胜仗的卫生健康宣传工作队伍,提升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新闻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质量。各区市、各单位组织培训不少于2次。

      管控舆情风险。做好基础性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妥善化解纠纷,从源头上消除舆情隐患。完善卫生健康领域突发热点舆情引导处置工作制度,坚持舆情处置工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重大政策出台前的舆情风险评估,做好权威信息发布和社会热点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热点问题。完善舆情处置应急预案,探索引入专业团队加强舆情监测,对重大舆情做到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积极主动介入,及时有效处置。加大舆情处置工作考核力度,严格落实责任,定期进行舆情处置情况通报。

      责任单位:宣传组,委机关各工作组,各区市、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局,青岛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委属各单位,有关驻青、厂企医疗机构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