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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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511774200020020190014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成文日期 2019-03-25
  • 发布日期 2019-03-28
  • 发文字号 青卫办字[2019]36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各区(市)、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机关各工作组,委属各单位,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2019年全市中医药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责任分工,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方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圆满完成。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3月25日

      2019年全市中医药工作要点

      2019年全市中医药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和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实施方案,深化中医药综合改革,以中医药传承发展为根基,以中医药创新驱动为动力,大力实施振兴国医行动计划,不断激发中医药潜力活力,健全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健康青岛建设中的独特优势,推进中医药产业化、现代化。

      一、深化综合改革,推进振兴国医行动

      (一)加快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

      1.发挥市政府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协调机制,研究解决中医药改革发展的政策和关键问题,分解落实各区(市)、各部门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的任务清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责任单位:中医药组、政策法规组、发展研究中心

      2.推动中医药理论、技术、服务模式、诊疗模式创新,培育新兴产业。

      责任单位:中医药组、委属各医疗机构、各区(市)卫生健康局

      3.在综合(专科)医院试点中医药适宜技术全科化,实施中西医临床协同行动,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疾病治疗和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发挥市中医药改革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智库作用,推进中医药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责任单位:中医药组、医政医管药政组、委属各综合(专科)医院、各区(市)卫生健康局

      4.加强中医药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建设,各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全部设置中医药管理机构,设立管理科室,配备专(兼)职干部。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中医药力量建设,设立中医防病科,发挥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控、慢病防治中的独特作用。加强卫生健康执法机构中医药力量配备,全面提升中医药监管能力。

      责任单位:中医药组、人事组、市疾控与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各区(市)卫生健康局

      5.实行差别化的中医医保支付政策,完善实施中医门诊优势病种纳入统筹支付范围并按“日间病房”管理。加强中医质控中心建设,扩大质控覆盖面,推进精准管理。

      责任单位:中医药组、体制改革组、财务审计组、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青岛市口腔医院、各区(市)卫生健康局

      6.推进社会办中医试点工作,扶持民营中医机构发展,鼓励举办高水平的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推出10大中医药健康服务连锁(联盟)品牌机构,出台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量化分级工作方案,扩大中医医疗质量信誉等级评定范围。实施中医诊所备案,制定全市统一的服务指南和业务手册,统一服务流程。实行特聘中医存案制度,先行试点开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认定,鼓励符合条件的乡医参加中医确有专长考核,释放民间中医活力。

      责任单位:中医药组、政策法规组、医政医管药政组、各区(市)卫生健康局

      (二)实施“中医药+”发展战略,拉伸中医药服务链条,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

      1.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打造4个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项目)、10个中医药特色小镇(街区),培养中医药医养结合人才,积极开展中医药国际健康旅游。

      责任单位:中医药组、健康产业组、各区(市)卫生健康局

      2.推动中医药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培养医养结合人才,创建打造1个省级、10个市级中医药特色的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在公立中医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推广老年人传统运动项目,提升老年人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

      责任单位:中医药组、医养老龄健康组、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山东青岛中西医结合医院、各区(市)卫生健康局

      3.推动中医药文化建设,举办“中医药文化节”,建立5个省级、10个市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在媒体开辟“图说本草之《诗经》”等专栏,加强中医药国际交流合作,支持中医药学术交流平台建设,推动中医药文化走向世界。

      责任单位:中医药组、宣传组、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科技教育与交流合作组、委属各医院、各区(市)卫生健康局

      二、强化品牌战略,加强中医药优势特色培育

      (三)深化实施“十百千万”工程,引进高端中医药资源。

      1.全面推进山东中医药大学青岛中医药科学院项目和中国中医科学院青岛技术合作中心项目,建立包括10个国医大师工作室在内的100个引进类知名中医药专家工作室,使引进要素与既有优质资源重新优化组合,创造新活力、新动能、新高地。

      责任单位:中医药组、人事组、健康产业组、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委属各单位、各区(市)卫生健康局

      2.召开“青岛市第三届国医大师论坛”。

      责任单位:中医药组、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

      3.建立10大中医药特色中心,启动“1+4”中医区域诊疗中心建设项目,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责任单位:中医药组、医政医管药政组、委属各单位、各区(市)卫生健康局

      (四)加强医疗机构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

         1.结合学科实际,实施“一科(人)一策”工作法,开设中医经典门诊和经典病房,完善中医专病(专技)门诊建设,找准发挥中医药优势特色的病种、疾病阶段和支撑手段,筛选100个中医优势病种,形成可推广的诊疗方案。

      责任单位:中医药组、委属各单位、各区(市)卫生健康局

      2.实施“三经(经典、经方、经验)传承”战略,举办“名师论坛”系列学术活动,做好“中医学苑”微信专栏更新,办好“经方家园·名家讲堂”,开展“承岐黄、重临床、共分享”为主题的青年中医医案演讲比赛。

      责任单位:中医药组、宣传组

      3.加强中医药特色传承人才培养,完成中医药五级师承教育、优秀中医临床研修人才培养、西学中人才培养、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乡村医生“3+3”培训等各项任务,力争打造出“青岛经验”。

      责任单位:中医药组、科技教育与交流合作组、委属各单位、各区(市)卫生健康局

      4.加强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创新服务内容,强化绩效考核。

      责任单位:中医药组、基层卫生健康组、各区(市)卫生健康局

      5.做好“三字经流派推拿”、“脏腑流派推拿”、“崂山点穴”等岛城特有中医流派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着力打造享誉全国的中医药特色品牌。

      责任单位:中医药组、宣传组

      三、优化内涵建设,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五)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健全中医药服务网络。

      1.加快胶州市中医医院恢复重建步伐。

      责任单位:中医药组、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组、胶州市卫生健康局

      2.完善中医药发展集团内部运行机制,探索建立中医医院牵头的紧密型医(健)共体,加强对基层的辐射带动作用。

      责任单位:中医药组、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

      3.打造基层中医药服务品牌,评选基层名中医,鼓励中医药基础较好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立国医馆,建成150个国医馆、40个精品国医馆,遴选100个中医特色村卫生室。

      责任单位:中医药组、基层卫生健康组、各区(市)卫生健康局

      4.加强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的培训推广使用,建立O2O推广平台,重点培养500名乡村医生,使95%的基层医疗机构和80%的家庭医生签约团队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率先在6个区、市实现中医药服务“全覆盖”。

      责任单位:中医药组、基层卫生健康组、山东省青岛第二卫生学校、各区(市)卫生健康局

      (六)加强中医药内涵建设。

      1.发挥中医药综合治疗特色,举办中医医疗质量管理专题培训班,开展二级中医医院等级评审,提升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中医药组、有关区(市)卫生健康局

      2.在综合(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标准化的中医药科室,建成6个国家级、5个市级综合(专科)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

      责任单位:中医药组、医政医管药政组、委属有关医院、各区(市)卫生健康局

      3.加强五官科、神志病、皮肤病等中医弱势学科(专科、专病)建设,完善中医药供给侧。

      责任单位:中医药组、委属各医院、各区(市)卫生健康局

      4.建立市-区(市)-镇(街道)三级儿童青少年近视小儿推拿防控网络体系。

      责任单位:中医药组、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各区(市)卫生健康局

      5.开展中医药职业技能教育,在驻青职业院校开设中医护理专业、中药专业,大力培养中医药职业技能人员。

      责任单位:中医药组、山东省青岛第二卫生学校

      6.加强中医科研项目管理,突出研究重点,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遴选优秀中医药论文、中医病案和中医护理文书,召开第十届全市中医药学术交流大会。做好中药资源普查,建立中药资源数据库。

      责任单位:中医药组、科技教育与交流合作组、委属各单位、各区(市)卫生健康局

      四、细化服务措施,提升居民中医药服务满意度

         (七)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

      1.成立治未病联盟,开展养生保健“六进”活动,丰富服务产品,完善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引导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发展。

      责任单位:中医药组、委属各医院(海慈医疗集团牵头)、各区(市)卫生健康局

      2.实施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

      责任单位:中医药组、宣传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崂山区、平度市卫生健康局

      3.开展第四届“三伏养生节”和第八届“膏方节”活动,推出10名养生文化传播使者,创新中医药科普宣传途径,组建“养生保健专家宣讲团”,举办200场中医科普(养生)大讲堂,宣传42条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向社会广泛推介10项家庭中医药适宜技术,让群众“一听就懂、一学就会、一用就灵”。

      责任单位:中医药组、宣传组、委属各医院、各区(市)卫生健康局

      (八)细化服务措施。

      1.扩大实施“送汤药上门”服务范围,试点开展“送膏方上门”服务,探索集中煎药、集中配送,全市开展中医药服务的二级以上医院均应提供代煎中药服务。

      责任单位:中医药组、委属各医院、各区(市)卫生健康局

      2.推出中医药特色服务指南和电子地图,方便群众问药寻医。

      责任单位:中医药组、宣传组、发展研究中心

      3.面向社会积极推广使用“e家中医”手机APP,开辟“舌尖上的中医”微信专栏,引导建立互联网中医院,大力发展针灸、推拿、拔罐、刮痧等中医非药物疗法,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中医药服务需求。

      任单位:中医药组、宣传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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