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鲁发改价格〔2024〕443号文件落实医疗机构病历资料复印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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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卫生健康局,各医疗机构:

现将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机构病历资料复印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4〕44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规定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机构病历资料复印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4〕443号).pdf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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