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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擦亮“博物馆之城”品牌
推动博物馆建设扩容、提质、增效
青岛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拥有丰富的文化遗产、丰厚的人文积淀。为更好地保护利用这些资源,让更多的文化遗产活起来,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的指导支持下,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文件精神,突出政策引领、市场运作、公益优先,持续推进“博物馆之城”建设,不断推动青岛市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突出政府主导。围绕“博物馆之城”建设试点任务,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与市委宣传部等10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推进“博物馆之城”建设的工作方案》,明确“博物馆之城”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围绕省对市综合考核“新增设立备案博物馆”数量指标,深入挖掘城市文化资源,综合利用海洋、民俗、非遗、艺术等方面资源辟建博物馆,推动青岛市博物馆在数量上实现新增长、质量上实现新升级。截至2023年4月底,青岛市依法备案注册博物馆总量已达125家,博物馆数量位居全国副省级城市前列。2022年,新增设立备案博物馆13家,较2021年增长225%,为推进“博物馆之城”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全国唯一、全省首家“国字号”水下考古博物馆——国家海洋考古博物馆已在青岛正式签约落地,青岛市博物馆扩建工程已全面开工建设,西海岸新区博物馆新馆展陈布展工作正抓紧推进。青岛市以国有博物馆为主体、非国有博物馆为补充,以海洋文化、历史建筑、工业遗产、乡村记忆四大特色为支撑的“博物馆之城”建设发展体系初步形成。
二是突出政策引领。近两年,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先后与市委宣传部等8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大扶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力度的实施意见》,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青岛市非国有博物馆免费开放补助实施细则》,每年市级财政统筹安排资金,用于非国有博物馆免费开放奖励补助。2022年1月,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首次在产业政策中提出鼓励博物馆合理利用馆藏资源开发文创产品,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博物馆。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博物馆,文创产品销售额首次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社会力量投资新建博物馆且向社会开放的,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的,一次性给予最高80万元扶持奖励”。青岛市市南区出台《市南区促进时尚产业发展奖励扶持政策实施细则》,崂山区出台《崂山区促进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对符合条件的非国有博物馆实施年度奖励补助。市区两级出台的扶持政策,为“博物馆之城”建设发展提供有力政策支持。
三是突出机制创新。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围绕“探索建立行业博物馆联合认证、共建共管机制”的改革发展意见,依据《博物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行业博物馆“联合认证,共建共管”机制,探索提出具体形式和工作内容。2022年9月,组织青岛崂山矿泉博物馆、青岛贝林自然博物馆、青岛电影博物馆、青岛葡萄酒博物馆等4家行业博物馆开展“联合认证、共建共管”设立备案工作,4家行业博物馆经省文旅厅批准同意设立备案,我市国有行业博物馆在数量上实现新增长,进一步夯实“博物馆之城”建设发展基础。
四是突出社会效益。盘活全市博物馆馆藏资源,举办各类精品展览。海军博物馆“向海图强——人民海军历史基本陈列展”获评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奖,实现我市国家级展陈最高奖项“零”的突破;青岛市博物馆等3个相关展陈荣获国家文物局“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展览推介项目,入选数量居全省第一;城阳区博物馆“城阳山海间”基本陈列、青岛市博物馆“会讲故事的博物馆儿童展”分获第六届全省博物馆十大展陈评选“精品奖”和“优秀奖”。2022年首次发布青岛博物馆游十大精品线路,举办全市博物馆文创产品展,编印了青岛市博物馆开放手册、博物馆地图。去年在疫情形势下,全市举办各类博物馆展览300余项、开展社教活动3000余次、线下线上观展群众800余万人次,“博物馆之城”建设服务精神文明建设、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效能得到有力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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