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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认定青岛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通知
各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新旧动能转换中推动青岛文化创意产业跨越式发展的若干意见》(青政发〔2018〕27号),根据《关于在新旧动能转换中推动青岛文化创意产业跨越式发展的实施细则》(青文旅产字〔2019〕5号)有关工作要求,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青岛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申报工作,在区市推荐的基础上,经实地勘验、专家评审、会议研究、公示等环节,认定青岛广电文化传媒产业园、融源·文化艺术街区两家园区为青岛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现予公布并按流程安排兑现奖补资金。
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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