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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学法普法工作计划》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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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28144605937976782
  • 主题分类 旅游
  • 发布日期 2024-03-21
  • 一、 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广泛深入开展文化和旅游行业法治学习和普法宣传,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水平,持续扩大文化和旅游行业法治化知晓度、影响力,推动我市文化和旅游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级责任。局党组全面负责学法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党组书记、局长履行学法普法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法规与执法监督处会同各相关业务处室、局属单位做好学法普法工作计划的贯彻落实。

    (二)关键少数带头,扎实学法普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组织党员干部职工法治培训,组织各级执法人员专业培训。

    (三)创新形式手段,广泛普法宣传。依托文旅宣传主阵地普法,利用重大时机节点普法,结合执法典型案例普法。

    三、 计划安排

    1. 5月18日,结合“国际博物馆日”主题活动,面向博物馆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市民游客,开展《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

    2. 5月19日,结合“中国旅游日”主题活动,面向旅行社、市民游客开展《旅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

    3. 6月10日,结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题活动,面向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和传承人、市民群众,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普法宣传。

    4. 7月底前,结合“红色文化主题月”主题活动,面向革命文物保护单位、市民游客,开展《山东省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

    5. 11月底前,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党内法规,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法治学习研讨、组织机关干部集中法治培训。

    6. 12月底前,结合“文明旅游”主题活动,面向文旅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市民游客,开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

    7. 12月底前,按照全市普法工作计划安排,面向局机关工作人员、市民游客,开展《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普法宣传。

    8. 12月底前,局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面向文旅行业市场主体、从业人员、市民群众,结合“版权宣传周”开展《知识产权法》《著作权法》《行政处罚法》及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普法宣传,结合重大执法行动等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教育。

    9. 12月底前,局属各单位结合“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等主题活动,面向市民群众开展《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及上级要求的其他公共法律法规普法宣传。

     

    政策解读单位: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法规与执法监督处

    联系电话:0532-85805578

     

    相关公文法规: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学法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http://www.qingdao.gov.cn/zwgk/xxgk/whly/gkml/gwfg/202408/t20240821_81925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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