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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区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依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和青岛市司法局相关要求,我局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其中《关于印发<青岛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青文旅规字〔2020〕2号)已失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现予以公布,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21年12月31日)
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月3日